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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

发布: 2020-12-23 06:03:08   阅读: 次 【   

摘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为了实现这一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府积极推动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着力构建“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然而,文章通过对当前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在体制机制、政府协调、市场监管等层面依然存在许多问题阻碍“三张清单”的顺利推行,并就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和市场关系;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一、 引言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而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理想的政府应该一方面具有保护培育市场的积极职能,另一方面又受到法律限制以防止过度侵害市场,换言之,政府既应该是“有效的”,也应该是“有限的”。

为更好地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自2013年起,中央政府要求制定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公布了推进时间表。其中,“负面清单”、“权力清单”主要针对“有限政府”问题,防止政府随意干预市场;“责任清单”主要针对“有效政府”问题,防止政府不作为。

二、 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进展

从功能上看,负面清单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都旨在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而从指向上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指向对象为政府部门,而负面清单的指向对象则为市场主体,其实质是规范市场主体的准入标准。负面清单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和推动工作必须相辅相成。

负面清单:从地方实践到中央规范。实际操作中,负面清单的制定和推行工作是一个先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过程:先由地方实践,随后由国务院规范,再选择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最后全面推开。上海自贸区是我国最早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的地区,随后其他地区负面清单工作开始陆续推行,2015年4月,随着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的建立,由国务院制定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开始在4个自贸区统一适用推行。201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并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

权力清单早有实践,责任清单相对滞后。从各地实践来看,早在2005年,河北省邯郸市就推出了市长权力清单,确定并汇总了93项时任市长权限以向全社会公开;2009年成都市公布了49个市级部门和单位的权力清单;2011年北京市西城区公开了164张区委权力运行流程图,同时列出权力行使主体、权力行使步骤、限制条件、监督办法和举报方式等;2014年3月,中央政府“晒”出权力清单,涵盖60个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国务院部门;目前,各省级政府都公布了本级政府的权力清单,部分省份也公布了市县两级政府的权力清单。然而,责任清单的公布情况却不尽如人意,目前仅有部分省级政府公布了本级政府的责任清单,尚未有省份公布市县两级责任清单。

配套改革措施保证三张清单顺利推行。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确定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速度。各省行政机关职权清理效果显著,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程序标准化、信息化普遍推进。二是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改革手段都已全面推开,工商登记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手续,实现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三是市场监管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强化市场监管行为、夯实监管信用基础、改进市场监管执法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法治规范的市场环境建设。四是培育社会组织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一些地方已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开始就社会组织培育开展多样化的探索和尝试。如广东省深圳市推行社会团体登记制度改革,同时实行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资质申报,推进政府职能转化;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建立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接受孵化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活动,分担部分政府职责。

三、 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负面清单落实中“玻璃门”“旋转门”问题依然存在。实行负面清单后,由于缺乏配套制度改革,市场主体虽形式上可注册,但实际上仍无法运营,存在“玻璃门”、“旋转门”问题。例如,医疗并非自贸区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行业,因此外资可以自主自愿在自贸区设立医院,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大型医用设备购买制度、医保制度、医生执业制度、聘请外国专家需由外专局批准等制度的掣肘,外资医院很难顺利运营。

在强调政府负面清单的过程中忽略了市场主体的责任。当前“法定职责必须为”更多强调政府的责任,但是,发展市场经济也应当强调企业主体、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责任,尤其是实施负面清单后,更要求市场主体守法自律。例如,负面清单实行后,登记机关对企业主体提交的登记材料只进行备案或形式上的审查,而材料的真实性应由股东、董事、律师、会计师等真正负起责任。

信用体系建设缓慢,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一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政府信息平台尚未建立规范的动态信息披露制度,各部门之间信息标准不统一、信息集成度低、互不联通、不愿共享,使得政府主导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市场征信服务机构存在诸多隐患。由于现阶段政府信用信息开放程度不高,导致市场征信服务发展迅速,但其信息来源、信息质量、信息加工方法等缺乏公信力,对个人隐私保护缺乏法制保障。

权责清单制定标准各异,各地清单差异显著。《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要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清理、调整”,但对“法”并没有明晰定义,除法律以外,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文件、“三定”规定等是否可以作为清理依据,尚缺乏统一标准。因此各地区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在制定清单,且差异显著。

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不清晰。各级政府向企业和社会组织放权是权力清单的内涵之一。然而,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存在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不清晰的问题,到底哪些应该由政府把关?哪些应该由企业和社会组织自律?哪些职能政府可以外包给市场主体去做?此外,政府权力背后的资源容易导致政府的手伸的过长,例如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申请国家级基地、园区、示范城市,当上级部门来检查时,为保证评选合格,政府以未来放松对企业监管为筹码,要求部分企业停业歇业,影响了许多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

政府横向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存在责任推诿。目前许多行业企业既需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也需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例如,城市轨道交通要受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公安局、建设管理局、监察局、商务局、质监局等部门的综合管理。但是,如果政府部门之间监管责任不明确,容易出现多头管理或责任推诿,不利于市场经济良性健康发展。

下级政府权力承接能力不足,“头大腿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交还市场与社会;可下放给下级政府的职权事项,应及时下放”。但在实际工作中,上级政府把一些本应该交给市场的权力,交给了下级组织;即使有一些必须交给地方的权力,但没有相应的人员、财力和组织机构配套,导致地方承接了权力,但没有能力完成,最终影响权力下放和转移的效果。

监管机构运行体制机制尚未理顺。一是机构改革不彻底,体制不顺、协调不畅。为适应改革需求,不少城市推出基层版“大部制”,将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三局合一,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是,监管的“大部制”只有中间部门实施了改革,上下都没变,导致对上多头应对,对下无法落实,体制不顺、协调不畅。

监管的“需求”快速增加,而“供给”能力不足。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后,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产生大量的监管需求,包括真实需求和虚假需求(如“有照无证”经营、“皮包公司”等),但监管的供给严重不足。一是基层监管部门职工老龄化问题严重,监管人员无法及时提升监管水平;二是受编制限制,监管队伍无法引入新鲜血液;三是配套软硬件供给不足,受财力影响,监管检查设备无法及时更新,对提升监管能力极其必要的、大规模的在岗培训无法实现。

原有的监管模式相对落后。监管部门习惯于原来对市场主体以登记注册、上门检查为主的监管模式,这需要花费大量的行政资源,也容易无形中增加企业成本,行政监管的效率不高,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原有的监管模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当前简政放权改革的需要,亟待监管部门“换脑”、“换人”同步展开,推动监管方式方法转变。

监管部门缺乏事中监管的意识和手段。负面清单要求政府“宽进严管”,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监管方式要求从注重主体资格监管向注重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转变。然而实际中监管部门缺乏事中主动监管的意识和手段,“事前”变成了“出事前”,“事后”变成了“出事后”,即出事前不监管,出事后才补救。本质上是监管部门未完全摆脱“重资格轻管理”“重审批轻过程”的传统监管思维,缺乏事中监管的手段,未建立起与“宽进严管”相适应的监管意识和监管手段。

四、 政策建议

为更好地推行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更好地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针对“三张清单”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针对负面清单“玻璃门”问题,建议在国务院层面成立协调委员会,专门解决政策供给。负面清单管理是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的全方位改革,各项配套措施都需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包括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相适应的投资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以及相关行业内制度等。建议在国务院层面成立协调委员会,针对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商议并予以解决,真正实现企业“进得去,能运营”。

针对市场主体责任意识薄弱问题,建议设立严惩机制,加强企业主体、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责任。建立对企业主体、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开、监督和惩罚制度,树立惩罚典型,并加强舆论宣传,形成严惩的社会氛围,生动、形象、准确地向社会传达“依法治国、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决心和理念。

针对社会信用缺失问题,加快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尽快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对政府信息披露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二是建立跨部门的有效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机制,制定数据标准、接口标准、格式标准等,打破信息孤岛,促进部门间信息开放、互联互通;三是扩大政府信用数据使用范围,促进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共享;四是继续探索和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

针对权责清单缺乏标准问题,建议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制定。从全国范围看,权责清单可理解为“全国统一的共性清单+省一级个性清单+市一级个性清单+县一级个性清单”,在权责清单制定的第一阶段,可考虑地方先行先试有所差异,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逐渐优化趋同;在权责清单制定的第二阶段,各级政府的核心业务可由中央根据地方竞争结果制定统一的共性清单,同时给予地方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自主制定“个性清单”。

针对政府和市场、社会边界不清问题,建议尽快组织专家厘清权力和责任边界。对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进行合理划分,找到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的黄金分割点,并根据发展阶段、市场规模、经济周期等进行动态调整,逐步缩小政府权限;发展社会组织,发挥中介组织和NGO的作用。例如在制定政府权力清单时将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制定、行业统计分析、行业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行业纠纷调解等职能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水平能力的评价认定以及相关从业、职业资格、资质类管理等,也都交给社会组织自律管理。

针对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问题,建议建立多部门职能交叉清单,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将所有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履行的职能,也制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既有利于政府部门全方位明确自身职责,也有利于企业、社会组织和百姓合理接受政府管理。此外,交叉清单中要依据“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界定清楚各部门的责任,建立部门间相互配合机制,发挥协同效应。

针对下级政府承接能力不足问题,建议加强基层政府的监管资源配置和能力建设。一是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干部流动的纵向交流机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养,提高其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二是增加基层人员编制,增加基层业务人员编制;三是增加对基层的转移支付。下放的权力中对政府承接能力要求较高的,可设置权力下放过渡期,给予下级政府完善自身承接能力的时间。

针对监管机构运行体制问题,建议成立统一的市场监督机构。将国家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合并成立统一的市场监督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企业主体的市场行为、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推动从分环节监管向全流程监管转变,从单部门监管向行业整体监管转变,落实监管责任。

针对监管供给不足问题,建议切实提高基层监管机构能力建设。配合监管机构改革,按照市场竞争方式进行监管人员招聘、薪酬给付、晋升奖惩,吸收高素质、高学历的年轻队伍加入;充实基层的监管力量,给基层配备先进的监管系统、技术和装备,提高监管效率;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养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素质。

针对监管模式落后的问题,建议探索监管清单+网络监管平台的现代化监管模式。编制市场监管清单,列明监管部门、监管内容、监管标准、监管措施,清晰地向社会公开“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使监管更加具体化、透明化、规范化。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建立网络监管平台,实行网格化移动式管理,监管机构可将监管区域进行划分,并组建巡逻执法队伍,为每名巡逻执法人员指定巡逻区域并配备专业手机,手机内装有监管清单列表终端APP和自动定位系统。巡逻人员定期按照监管清单列表对负责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可及时处罚,并需将发现的问题、处罚程序、处罚信息等及时上传至监管平台。这有利于建设互动式、信息化、标准化的事中监管机制。

针对事后监管不足问题,建议建立快速处罚解决机制。监管部门可成立服务大厅,制定政务公开、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设置服务窗口、24小时值班队伍和(与法院协调)成立快速法庭。当企业主体需要依照处罚决定缴纳罚款或办理其他处罚时,可前往服务窗口进行一站式办理;当服务大厅接到群众举报或遇到突发事件,值班队伍可立刻赶赴现场处理;当受罚主体对处罚决定有异议,不接受处罚时,可由快速法庭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则履行相应调解协议;若调解达不成协议,则通过行政、仲裁、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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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赵伟欣(1990-),女,汉族,山西省晋城市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普惠金融和政府管理。

收稿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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