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学习网>工作报告 > 通报汇报 >

通报汇报

产业结构差异下各省份环境规治强度量化研究

发布: 2020-06-06 21:09:29   阅读: 次 【   

一、引 言

随着自然资源开发强度的不断加大,中国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增加,生态恶化日益严重,环境污染已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制约因素。中国生态文明概念的提出使生态文明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一起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任务。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的政治报告中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与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

各省级行政区的“十一五”规划都明确制定了污染排放控制的具体目标,虽然从污染排放控制总量的逐年减少可以直接看到各省级行政区在环境污染治理上所做出的努力,但通常只能衡量某个时间点上各省级行政区努力的效果,难以进行有效的跨期比较,而且由于各省级行政区相同污染排放量下所对应的地区生产总值可能有较大的差别,因此各省级行政区努力程度的大小不能单纯从污染排放的控制总量去衡量,不能简单地认为某省份污染控制的总量越大,其治理的努力程度也就越大。在衡量规治力度时还必须考虑到效率因素,有的省份污染排放减少,但生产总值未能得到保持或增加,则不能认为其治理是有效的,其努力的程度也有待商榷;只有当单位生产总值污染排放量得到控制并减少,方能说明污染排放治理努力所做出的贡献。仅从环境治理效率的角度来分析各省级行政区在污染排放控制上的努力还不够全面,还必须考虑产业结构之间的区别。一般而言,各省级行政区的产业结构不同,其污染治理所应做出的努力也应不同,即使在地区单位生产总值污染排放量相同的条件下,污染产业多与污染产业少的省份在环境保护上所做出的努力也是不同的,污染产业多的省份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尤其是随着节能减排逐渐被纳入到考核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政绩的重点内容之后,怎样去衡量各省份环境污染治理的努力程度以及相应各省份努力程度的标准界定,是本文要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之前相关的研究多停留在对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法规、路径选择以及环境保护必要性和重要性等定性分析为主的理论探讨,虽然也有部分文献对环境污染治理程度进行了相应的定量分析,但多集中于对单一省份或地区情况研究,缺少从全国层面对各省环境污染规治努力程度比较分析的研究,另外,本文将充分考虑到省份之间产业结构差异对最终测算结果的影响。

二、方法与数据说明

通常对全国各省份环境污染规治力度的研究,大多用单位工业生产总值所对应的污染治理投资量来进行衡量。在本文中,我们将ArikLevinson(1999)的产业结构环境投入指数进行改进,建立一个关于产业结构条件下的污染排放指数的分析框架。首先,将污染排放量看作是衡量污染治理程度的一个指标,即污染排放量的大小表示环境治理的努力程度,计算出现实中各省份从2004年到2007年每年单位工业生产总值所做出的环境治理努力;第二,将全国工业部门划分为35个部门,测算出不同产业结构的工业部门单位生产总值下各省份预计在治理后所排放的污染量;将现实中的单位产值污染排放量和预计治理后的单位污染排放量进行比较,得出各省环境污染治理强度。

Pst是指第t年s省份的污染排放量,Yst是指第t年s省份各工业部门的生产总值,Sst则表示第t年s省份单位工业生产总值所对应的污染排放量。这一指标未考虑各省份工业部门产业构成的区别,单纯从污染排放量与工业总产值的比值来分析污染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Pit是第t年全国第i工业部门(共分为35个部门)的污染排放量,Yst是第t年s省份各工业部门的生产总值。Yist是第t年s省份第i工业部门的生产总值, Yit为全国第i工业部门的生产总值。其中,是在充分考虑到不同省份工业部门所具有不同产业结构的条件下,计算出第t年s省份单位工业生产总值所应对应的污染排放量。

将Sst与相比,当Sst*大于1时,说明s省的实际污染排放量大于该省工业结构条件下所应对应的污染排放量,因此从污染治理方面来看,该省的努力程度还有待加强。当Sst*小于1时,说明s省的实际污染排放量小于该省工业结构条件下所应对应的污染排放量,因此可以看出该省在污染治理方面的努力程度已经达到平均要求。就全国对比而言,Sst*越小则说明这一省份的污染治理的程度越努力,越大则说明污染治理的力度越不够。

本文中环境污染排放量主要包括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烟尘排放量、工业粉尘排放量这五个指标。选取了从2004年至2007年包括西藏在内的全国31个省份的环境污染排放数据(1)进行分析。关于工业部门的分类,本文考虑到所有的工业,依次划分出34个污染排放指标较高的具体行业(2),并将剩下的污染排放很少的少量指标归为其他。

最后,为了综合说明各省份环境污染治理的努力程度,本文对各省份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烟尘排放量、工业粉尘排放量的Sst*进行主成份分析,计算出2004-2007年间中国各省不同产业结构条件下的综合环境污染规治强度系数。

三、实证分析结果

根据产业结构条件下的污染排放指数可以计算出全国各省份从2004年至2007年的环境污染治理的努力程度。由表1可知,从2004年到2007年所有指标的Sst*都小于1的省份依次有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山东、福建、海南;另外广东(仅Sst*废水大于1)、西藏(仅Sst*废水大于1),说明这些省份在相应的工业产业结构条件下有效地实现了对环境污染排放的控制,其努力程度完全达到了平均要求。而新疆、广西、宁夏、青海、陕西、甘肃、云南、贵州、重庆、内蒙古、山西的各类Sst*都大于1,说明这些省份在污染排放控制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减少污染排放。

前面是针对各种污染物分别进行的计算,由这些计算结果还不能得出一个有关各省份治理污染程度的综合结论。为了综合说明各省份的努力程度,也就是说,为了更直观地了解各省份污染排放治理的努力程度以及历年的变化情况,还需要将各省份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烟尘排放量、工业粉尘排放量的Sst*进行主成份分析。首先运用公式xij"=(xij-xj)/δj,将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经Promax旋转后,得出公因子载荷矩阵。其中xij表示第i个地区的第j个指标的值(i=1,2,…,n;j=1,2,…,p),均值

各省环境污染规治强度系数及各省排名,计算结果见表3。

从2004年到2007年全国各省环境规治强度排名情况来看,北京和上海的环境治理始终保持着绝对的领先优势,另外,从全国范围看,排名明显提前的省份包括:内蒙古(从2004年的第30名上升到了2007年的第23名),山东(从2004年的第8名上升到了2007年的第4名),广西(从2004年的第31名上升到了2007年的第27名),四川(从2004年的第21名上升到了2007年的第16名),甘肃(从2004年的第23名上升到了2007年的第20名)。而排名相对落后了省份主要有:黑龙江(从2004年的第17名退后到了2007年的第22名),浙江(从2004年的第4名退后到了2007年的第8名),青海(从2004年的第24名退后到了2007年的第28名),宁夏(从2004年的第25名后退到了2007年的第31名)。

从具体的空间分布特征来看,2004-2007年内,东部沿海的十个省市除辽宁外始终占据了排名的前十名,而排名的后十名除山西外全是西部地区的省市。中部地区的环境评价指数基本处于排名的中间。根据2007年各省份环境规治强度,可以对各省份情况按四大战略区域进行划分,规治强度分布见表4。该表表明,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的区域差距与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一样十分突出,而且越落后的地区治理力度越低,具体而言,表现出如下特点: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环境污染排放治理的努力程度明显大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整体治理力度不够,在污染治理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强度一般;中部地区存在明显分化,规治强度高中低的省都存在。

这一结果可根据Grossman和Krueger(1993)提出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来解释。Grossman和Krueger(1993)利用简化型回归模型对66个国家中不同地区的14种空气和水污染物质12年的变动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大多数污染物质排放量的变动趋势与国民人均收入水平的变动趋势呈倒U型关系,即污染程度随国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先增加后下降,污染程度的峰值一般在中等收入水平阶段。本文对各省份环境规治力度的测算结果正好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相吻合,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经济结构从农业向能源密集型重工业转变,污染排放增加;随着经济向低污染服务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的转变,投入结构变化,技术进步,生产率提高,单位产出的要素投入和污染排放降低,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同时,经济的发展使得环境保护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加大对生产污染排放的控制,降低生产对环境的影响。目前,沿海发达省份在环境污染规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与其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以及对环境改善的需求密切相关;中西部大多数省市仍处于经济发展的初期或中期阶段,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及主动性仍相对较弱;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任务艰巨,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有待提高。表4中环境规治强度较低的还包括了内蒙古和山西两个资源大省区,虽然两省份经济发展迅速,但其严重依赖资源开发的经济发展模式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要弥补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两省份需要做出更多的环境治理努力。

四、结论性评述

由前面的分析不难发现,中国环境规治强度高、一般与较低的省份基本上各占1/3。对欠发达地区来说,落后这一严峻现实使得经济增长发展愿望异常强烈,在一定时期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比,前者的需求显得更为迫切。但是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容易造成自然资源的粗放开发,从而导致对环境的严重破坏。虽然根据上文分析可以看出,经济增长最终将减少环境污染的排放,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但是我们必须认真审视“先污染,后治理”这一发展模式,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二者之间的矛盾,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表3中环境治理力度不足的欠发达地区,更应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机结合,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对污染排放的监管力度,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促进传统产业升级,真正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与此同时,由于广大落后地区的发展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至关重要,中央政府应该实行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的积极政策,加大对西部地区的环境治理投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与环保税费改革,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缩小区域差距,实现生态文明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目标。宁夏、贵州、新疆、青海、广西、陕西、山西与重庆八个中西部省份的规治强度排名倒数前八位,应该受到政策的重点支持。另外,由于落后省份的环境污染有可能对邻近省份产生严重负外部性,而且发达地区在治污能力与技术方面占有优势,有必要尽快建立处于同一生态区域的发达省份对落后省份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以形成完善的环境污染治理激励机制。

注释:

(1)数据来源于《2004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05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06中国工业统计年鉴》、《2007中国工业统计年鉴》。

(2)34个行业分别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采选业、非金属采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加工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他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机械工业、专用机械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电力热力工业。

(3)限于篇幅原因本文仅列出2004年与2007年各省环境污染规治力度表,若需要2005年与2006年的图表数据可直接与作者联系索取。

参考文献:

[1]Arik Levinson. An Industry-Adjusted Index of State Environmental Compliance Costs[C].Conference on the Distributional and Behavioral Effects of Environmental Policy, 1999.

[2]Michael.The Impacts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on Industrial Activity:Manufactures,Evidence from the 1970 and 1977 Clean Air Act Amendments and the Census of Greenstone, mimeo,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1998.

[3]Levinson, Arik..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and Manufacturers’Location Choices: Evidence from the Census of Manufactures[J].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1996, 61(1): 5-29.

[4]Grossman, G. M., Krueger, A.. Environmental Impacts of A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in P. Garber, ed., The U. S .- Mexico Free Trade Agreement[M].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93: 13-56.

[5]Shafik, 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An Econometric Analysis[J]. Oxford Economic Paper, 1994, 46: 757-773.

[6]李慧明,卜欣欣. 环境与经济如何双赢——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引发的思考[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 .

[7]陈华文,刘康兵. 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关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经验分析[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

[8]赵海霞. 经济发展、制度安排与环境效应[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吴晓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