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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 2021-01-28 20:01:15   阅读: 次 【   

           莆爱卫〔2020〕1号 莆田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 《莆田市2020年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爱卫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结合莆田市2019年城乡除“四害”工作,特制定《莆田市2020年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0年2月14日 莆田市2020年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精神,按照《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莆爱卫〔2015〕7号)的要求,做好传染病防控,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城乡开展科学规范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统一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助力美丽莆田建设。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县区爱卫办人员稳定,乡镇(街道)、村(社区)有专(兼)职从事爱卫工作人员,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2、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 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够 充分反映日常工作情况。

4、全市鼠、蟑螂、蚊和苍蝇密度控制水平均达到国家C级标准。

二、控制标准 (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
抽查各类场所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
重点单位(包括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医院、机场、港口、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等)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包括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点、公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堤坝渠壁、铁道两侧、学校、单位院内、住宅间空地等)累计1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
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
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室内不存在蝇类孳生地。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充分发动村(居)积极参与。坚持“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责任单位,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一组织,各级爱卫会统一实施。市爱卫会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市文明办负责协调省部属驻莆单位;
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落实市直机关大院和宿舍区的除“四害”工作;
住建部门要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园林绿地和闲置空地的除“四害”工作;
教育部门要抓好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和“四害”孳生地治理,做好学生健康教育;
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村卫生防病宣传、农村改厕和环境污水治理以及农村灭鼠工作;
水利部门要做好农村改水、河道卫生治理,组织疏通沟渠,清除河道淤积;
卫生健康部门要强化“四害”传播疾病的疫情监测,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落实预防治疗措施;
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特别是对水环境的督查;
城市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卫设施的除“四害”措施,进一步抓好环境卫生清理;
旅游部门要部署各个旅游景点的除“四害”工作;
体育主管部门要落实运动场馆的除“四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落实餐饮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药品流通经营户的除“四害”以及“三防”设施的建设;
海关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疫情,有效控制输入性传染病传播;
宣传新闻单位要做好除“四害”工作宣传和舆论监督。

三、防治措施   1、环境防治   整治环境,清除“四害”孳生繁殖场所,创建清洁卫生的良好生活环境,是除“四害”的有效治本措施。

  (1)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合格的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新建或改扩建城区水冲式卫生厕所,硬化城区(包括背街小巷和城郊结合部)的路面。规范绿化、美化闲置空地,建设和疏通城区所有的污水沟,制作安装合格的防鼠栅,设置密闭卫生的垃圾集中收集点(使用密闭垃圾桶),建设布局合理、卫生合格的垃圾中转站,增设清洁卫生密闭的果皮箱、垃圾清运清扫设备等。

  (2)加大清扫、清运、保洁力度。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建立廉洁高效的环卫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抓好清扫、清运、保洁工作,创建良好的清洁卫生环境,彻底清除暴露垃圾、闲置积水、乱堆杂物等“四害”孳生环境。

  (3)发动群众彻底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科学管理、群众参与”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广泛宣传、培训学习的有效方法,努力提高市民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发动市民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各种杂物,清除卫生死角,堵塞鼠洞和堵抹蟑螂孳生栖息的孔隙和缝洞,健全和完善防鼠、防蝇、防蚊和防蟑螂的各种设施。尤其要注重抓好居民住户的厨房、卫生间、污水沟等特殊场所,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行业等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的彻底整治工作

  2、药物防治   (1)在认真抓好环境治理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开展大面积除“四害”活动,辅以小范围的巩固投药、滞留喷洒、特殊环境综合治理等防治。

  (2)在认真做好本底资料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各地“四害”孳生繁殖、季节消长、分布范围、密度高低、产生原因和药物试验等情况,结合除“四害”工作目标和上级验收时间及要求,决定我区开展大面积除“四害”消杀活动的次数、时间和使用的药物和方法。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四害”药物,认真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严厉打击急性剧毒鼠药,避免剧毒鼠药污染环境,对人体造成危害,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3、物理防治   (1)灭鼠:发动群众使用鼠笼、鼠夹、粘鼠板、电子捕鼠器、驱鼠器、堵鼠洞、建设鼠网等进行灭鼠防治。

  (2)灭蟑螂:发动群众使用开水烫杀、捕蟑盒、人工捕   打、封堵缝洞等进行灭蟑螂防治。

  (3)灭蚊:发动群众使用吸蚊器捕捉、人工捕打、安装纱门、纱窗,及时清除闲置积水等进行灭蚊防治。

  (4)灭蝇:发动群众使用捕蝇笼、粘蝇纸(带)、蝇拍、   电子灭蝇灯、纱罩、纱门、纱窗和及时清除垃圾等进行灭蝇防治。

  物理防治的优点是不污染环境,缺点是杀灭率低,防治不   彻底。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至今年4月中旬。主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开展“四害”孳生地的本底调查和灭前监测评价;
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4月下旬至8月。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集中组织大规模消杀活动,全面搞好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五小”场所等各单位除“四害”工作。各单位要在市爱卫会统一时间内组织进行“3+2”轮除“四害”施药消杀,即除了开展每年3轮正常消杀活动外,再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2轮统一消杀活动,届时由市爱卫会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4月20日至4月24日。

第二轮施药:6月22日至6月26日。

第三轮施药:8月24日至8月28日。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第三轮施药后要在9月上旬开展一次总体灭效监测评价,针对薄弱区域和重点区域进行补缺补漏巩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专门的除“四害”工作组织,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全辖区开展除“四害”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除“四害”工作领导组织和专门的工作队伍,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除“四害”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除“四害”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自觉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安排,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工作,保证各项除“四害”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 各级各部门要将除“四害”宣传教育纳入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短信等媒介,大力宣传除“四害”的目的与意义,克服麻痹思想。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技术培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除“四害”防病知识,使群众掌握科学的除“四害”方法和安全用药的基本常识,提高群众参与除“四害”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综合防制、科学除害 1、突出工作重点,狠抓综合治理。

城乡除“四害”在全市城乡范围内统一开展。除“四害”重点区域为所有机关、单位、居民住宅、宾馆、运动场馆、集贸市场、建筑工地、闲置空地、公园绿地、环卫设施、车辆修理、缸罐存放等场所,以及禽畜饲养场所、户外积水、河流、沟渠、下水道、水池、水溏等水体。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爱卫会要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除卫生死角、营造卫生整洁的城乡环境为重点。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要对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

2、加强技术指导,严格药械管理 除“四害”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以县(区)管委会辖区为单位,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统一使用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辖区使用的各类消杀药物要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爱卫会统一选择、统一采购使用。既要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又要根据实际采用多样化剂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本级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技术管理和监测评价等工作,要制定技术方案,培训专兼职消杀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除“四害”统一施药之前开展“四害”孳生地的本底调查及灭前监测,特别是布雷图指数的监测;
每轮统一施药后及时开展监测,评价施药效果(须到达国家C级标准)。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除“四害”消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消杀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和单位、受益户多方筹集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县级按每人3元、乡级按每人5元,安排除“四害”的专项经费用于“四害”密度监测、技术培训及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的“四害”消杀活动。在统一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的前提下,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引进市场机制,选择专业消杀单位,在除“四害”技术人员指导和监督下,统一按步骤实施药物消杀,以及日常补漏、巩固。

(五)强化督查,定期通报 各级爱卫会要加强对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组织专门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本辖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全力推动除“四害”和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在除“四害”各阶段活动中,市爱卫会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的除“四害”工作情况(组织发动、经费投入、密度监测、环境整治、施药和“四害”药物发放情况等)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报市领导和县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并在媒体上公布。同时,要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
对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曝光,限期整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爱卫会也要组织开展督导,在每次统一施药前后按《福建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要求,将灭前和灭后监测结果和各阶段的完整资料上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龙新 联系电话:0594-8900113 邮箱:ptsawb@163.com 附件:2020年莆田市城乡除“四害”施药消杀情况报表 附件:
2020年莆田市城乡除“四害”第 轮 施药消杀情况报表 施药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培训施药人员(人次) 已出动施药人员(人) 施药队伍(支) 投入资金(万元) 消杀面积(平方公里) 使用器械(台、件) 发放宣传资料(张) 宣传栏(个) 用药数量 灭鼠药(公斤) 杀虫剂原药(公斤) 蟑螂药(包) 密度监测 灭前 灭后 鼠密度 蚊密度 蝇密度 蟑螂密度 负责人签字:
报送时间:
备注:1、该报表填写数据为当轮次施药情况;
2、该报表请于每轮统一除四害结束后10日内填写完整报市爱卫办。传真电话:8900113,电子邮箱:ptsa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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