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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 2021-05-13 20:04:29   阅读: 次 【   

2020年“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暂行办法》, 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县“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从而带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活动对象 全县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各级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

四、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上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好国家机关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组织开展集中学法、网上考法活动 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

学习方式:继续延续“阳历年开年学法,农历年开年考法”的模式,采取机关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领导领学与专家导学相结合、座谈交流与互评互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学习。通过“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讲法治课,讲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县司法局、法宣办1月上旬通过政讯通办公系统公布年度考法试题库。

考试方式:2020年将继续采取网上测试的形式,2020年2月1日组织开展网上集中考法活动(具体通知另行印发)。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法宣办 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 2.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 各镇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通过领导干部上法治课,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宣办 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 3.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讲法、以案学法的形式,让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践行法治、依法履职。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司法局、法宣办 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 4.组织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党内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法治**建设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安局、司法局、法宣办 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 5.组织参与“新年学法微活动” 组织参与在宛陵普法微信上定期开展的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活动,通过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关注“宛陵普法”微信,参与答题抢红包活动,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法宣办 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 6.宣传**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

集中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涌现出来在法治建设中具有重大影响和突出贡献的人物及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法治**建设中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事件,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精神。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政法委、文旅局、广电台、司法局、法宣办 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 7.组织开展“法惠三农”活动。

针对普法的薄弱环节——农业、农村、农民,各镇各单位围绕群众关心的“衣食住行”等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卫人民群众“蓝天绿水”有效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总工会、 司法局、法宣办 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 8.提档升级全县法治文化阵地 升级“三点一线”法治文化示范点,完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把“一县一馆一公园”建成法治景观的集群观、法治惠民的样板段、基层治理的示范段,镇村两级及时更新维护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文化景区等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加强“线下阵地” 建设,迎接全省“七五”普法检查验收。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城管局、住建局、旅游学校、司法局、法宣办, 责任单位: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9年12月底)。印发《**县2020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镇、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020年1月)。各镇、县直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抓好各项活动内容的落实。

(三)总结反馈(2020年2月)。各镇、县直各单位2月11日前将集中学法、考法情况反馈县法宣办,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县法宣办,协同办公系统邮箱: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镇各单位网上测试的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是我县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是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举措,各镇各单位要将“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做到要求明确、责任落实;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新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要以“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法送法活动,推动“机关集中学法月”的学法、用法活动推陈出新;
要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精心组织各类惠及民生、服务群众的普法活动,让法治阳光播洒每个角落。

(三)广泛宣传。各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大“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要积极推送“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信息。各镇各单位要将“机关集中学法月”系列活动与“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相结合,积极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和社会公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媒体等切实履行普法社会责任,加大挖掘力度,深入宣传活动中出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大力推广各镇各单位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共同营造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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