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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篇2020-2021医保局年终总结及下步计划]

发布: 2021-02-11 20:21:25   阅读: 次 【   

5篇2020-2021医保局年终总结及下步计划 【篇一】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群众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理念,围绕**市经济发展新常态,构建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享受人群多,资金筹集多元化、保障机制社会化,适合不同群体参保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现将**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将每周四定为雷打不动的学习日,全年共召开理论、业务学习会20次,读书会3次,专题讲座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研讨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二)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全局工作。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并多次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全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8次,涉及“三重一大”8次。二是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尼玛普芝同志年初主持召开**市医疗保障局**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1次,对**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听取党组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多次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文件精神。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12345政府热线和市委网民留言相关问题,同时加强**工作的**管控,坚持抓早抓小,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判,最小程度的进行管控,把好本局舆论宣传主阵地。

(三)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日常工作。一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共报送简报信息147期,其中专报11期。二是做好文件处理工作。全年共处理日常文件943份,秘密文件83份,机要文件72份,下发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文件5份。三是做好“三公”经费的使用。1.公款出国(境)费。

今年市医保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无此项费用支出。2.公务用车费。市医保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全年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保养共支出9.88万元。3.公务接待费。市医保局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今年无此项费用支出。四是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年,市医保局下发正式文件严格按照年初计划的文件、会议精简量化表进行,共下发文件5份,召开会议1次,全年未赴各县(区)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四)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开展集体约谈。市医保局3月27日召集19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体约谈会。通报了**年底自治区医保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今年2月新冠疫情期间落实医疗保障制度的抽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医药机构扣除相应保证金5.6万元,追回已支付的不合规医药费用32.38万元。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前期通过西藏商报、微信平台、广播电视台等载体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并向社会发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折页(单)13931册、各类政策汇编(问答)41000册、张贴宣传海报2180张、悬挂宣传横幅38条。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及局属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共认领非政策原因导致的违规金额21.29万元,已责令相关医疗机构予以退回。接群众举报并查实,有 2家定店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解除1家药店的服务协议,扣除相应分值19分,追回违规资金16669元;
另1家限期6个月时间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医保刷卡系统,并扣除日常考核分值16分,追回违规资金**4.02元。并向举报人发放首例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金500元。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为积极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体制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监管,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机制,共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医药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并且举行了**市首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培训及颁证仪式,后期这22名监督员持证上岗,将对冒名住院、刷卡套取现金、虚假参保、超物价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四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就**年1月-**年9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服务协议履行、医疗服务提供和医疗费用管理及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开展飞行检查及日常考核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计划10月—11月完成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五是推进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今年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共18家医疗机构和45家零售药店,经过初审材料、现场评估及理论考试,最终46家医药机构被纳入医保定点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医疗待遇保障机制日臻完善。一是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年3月6日,**市出台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区医疗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原农牧区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重复取消后,确定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统一为23种病种。二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从原有20种扩至34个大类49个病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8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个人仍有难以负担的自付医疗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可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兜底”解决。三是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65号)精神,我市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

(六)夯实医保基础工作,保障群众医疗待遇。一是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年全市参保人数达51.9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43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0.53万人。二是做好审核结算及待遇支出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7823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88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650万元,其中:住院5602人次,住院总费用7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637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0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395万元;
门诊特殊病16267人次,总费用1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4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7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255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15370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54万元。其中:住院17033人次,住院总费用21069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579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2万元;
门诊特殊病8033人次,总费用1101.41万元,统筹基金支出79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7万元。普通门诊(药店)月结算:职工430795人次,个人账户支出12192万元,统筹支付(A类医疗证门诊)0.18万元;
居民22837人次,统筹支出0.8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75万元。职工生育:待遇结算2617人次,生育基金支出1737万元。医疗救助:住院救助人数1742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842人;
住院救助资金 871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325万元。门诊救助141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52人;
门诊救助资金28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17万元。职工申报大病保险赔付34人次,理赔金额为234万元;
城乡居民申报大病保险赔付1021人次,理赔金额为3343万元。

(七)积极应对,强化举措,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年初市医保局联合市人社局发出倡议书,倡议办事人员尽量选择网上办理业务、电话咨询等方式办理业务,对确需前往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建议在3月份及以后再前来办理。二是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预付工作,共预拨2050万元,让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采取挂账方式,减轻资金压力。三是监测医院、乡镇卫生院、药店防疫物资和抗病毒类药品的储备情况,及时对防疫物资和抗病毒类药品调配,保证百姓用药。并于2月6日至4月2日,每日监测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服药人员信息并做好登记,及时梳理相关信息并将相关情况向自治区医保局反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四是做好新冠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各项工作。五是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尼玛普芝同志主动请缨,亲自带领4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一线,开展为期42天的疫情防控工作,并派出2名党员干部赴酒店开展为期21天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主动作为,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市医保局积极与财政、民政、残联、税务等部门沟通对接,扎实做好贫困人员参保工作,并在**年制定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对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缴费全额或定额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减轻贫困人员的缴费压力。二是强化措施、确保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并且住院全部免交押金。让贫困群众住院“只跑一次”,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三是精准发力,确保落实医疗扶贫倾斜政策。对贫困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提高5%的报销比例;
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性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普通医疗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4万元,达到每年10万元;
在此基础上,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实行重特大医疗救助,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5万元,达到每年20万元。四是营造氛围,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率先在全区制发15000张藏汉双语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政策明白卡,并借助驻村工作队、扶贫干部等力量,对贫困人员面对面宣讲、一对一解读,做到政策一户一张逐户发放,确保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医保政策家喻户晓。

(九)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强基惠民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市医保局次仁多吉同志从多米尼加共和国华侨同胞争取到无偿捐献的3万只口罩,解决了林周县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燃眉之急。二是在克布村委会南边搭建了一台以文艺宣传一体的医保政策宣传文化广场。市医保局解决修建村集体文化舞台缺口资金5万元。三是配合林周县水利局在克布村冲沙组现有公共背水台的基础上,补充了一条将近2300米的管网和一个15立方的蓄水池,将山泉水直接引到村门家中,在6月5日该组28户家庭全部通上了自来水。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用的系统为两套系统,且两个系统之间无任何业务及数据共享,在业务经办使用过程中极为不便。

(二)经办审核中无确切、统一的诊疗目录及服务设施目录。全区医保“三个目录”除药品目录外,无详细统一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清单,目前,诊疗项目及服务项目报销分类均使用排除法对医疗费用清单进行手工分类,且在审核过程中由于经办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同,对政策把握的精准度不一,存在经办人员对项目进行分类时把握不准或凭感觉分类的现象。

(三)无统一支付标准。目前,我市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及支付标准基本上按照**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但非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收费价格均高于同等级公立医院。非公立性医疗机构自纳入医保定点以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未明确规定医保诊疗项目清单及支付价格标准,目前系统诊疗项目清单及价格较**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对宽泛。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展的飞行检查等专项检查中以**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衡量标准,出现了实际执行与检查标准不一的问题,对此,我局于**年11月下发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药品、诊疗项目、高值耗材最高支付价格标准及医保系统动态库改造工作的通知》(拉医保局发﹝**﹞17号)文件。但随着医疗水平及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行**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及价格较为滞后,与目前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相适应,致使我局文件下发后执行困难,影响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正常结算,增加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

(四)基金监管难度大。基金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没有智能监控系统,不能实时监控,监管手段落后等原因,监管力量与医疗保险事业迅速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监管效果仍不够理想。

三、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1.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呈现出失能人群剧增、长期护理需求不可避免地为社会和家庭带来很大负担,相比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提供生活照料服务,也能覆盖失能人员医疗护理。下一步将积极探索适应我市实际需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目前,我市已成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下一步,在自治区医保局牵头下,积极配合开展好试点工作,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3.在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自治区加快建立医保信息系统,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设医保网上申报平台、医保电子化档案、定点医药机构智能监控系统、手机便民服务APP等信息化平台。

【篇二】 我局自组建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将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作为工作目标,完善政策体系,强化 基金监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相关方面走在全市前列。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 高水平小康指标 指标名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年度达98%。完成情况:目前,我县**年度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51328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92837人,参保率97.81%,达序时进度。

2. “市对县”目标考核指标 (1)指标名称: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联网覆盖率达100%。完成情况:8月份,我局积极协调中联、科贸等软件公司,在全县44家定点医疗机构安装异地就医系统,并协调**、盐城等地正式社保卡进行测试,于8月底将所有定点医院纳入异地就医联网覆盖范围,覆盖率100%,在全市率先完成目标任务。

(2)指标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48007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90793人;
生育保险参保58716人。完成情况:目前,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51328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92837人;
生育保险参保59770人。

(3)指标名称: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84%。完成情况: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84 %。

(4)指标名称: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70%。完成情况: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已于9月份之前足额到账,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70%。

(5)指标名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社会保障卡持卡率达99%。完成情况:目前,社会保障卡是异地就医办理和就医结算的重要凭证,异地就医社会保障卡持卡率达100%。

(6)指标名称:困难人员参保率达100%,符合医保补偿规定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70%。完成情况:**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81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260元/人。我县于**年10月启动筹资工作,县政府召开专题会办会,明确筹资过程中免收9类困难人员医保费用,由县扶贫、民政、残联、总工会等部门向医保部门提供准确的人员名单,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补助资金。**年,我县享受全额资助参保的困难群体共11.96万人,参保率100%。我县于3月底出台医疗救助政策,明确对各类困难人员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或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医疗救助比例。对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中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按 100%比例给予救助;
对重点优抚对象中的红军失散人员和孤老优抚对象按100%比例给予救助;
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按90%比例给予救助;
对其他重点优抚对象按70%比例给予救助;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困境儿童)、市县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具有我县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按70%比例给予救助;
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按50%比例给予救助。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结报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出住院总费用10%的部分由县财政兜底。

(7)指标名称: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人数(“无量纲化”考核)。完成情况: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人数分别为64056人和59770人。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的建设工作情况 作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我局年初制定的“党员责任田”项目为建立**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织,旨在通过实施“党员责任田”项目,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促进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模范先锋和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对业务工作的指导,促进我局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年5月7日,我局向机关工委申请设立 “中共**县医疗保障局支部”,随后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党组织建立之后,党支部书记聚焦重点任务、利民惠民、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抓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坚持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为医疗保障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史和新中国史等内容,推动全体党员主动将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将“党员活动日”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相继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双诺、调研、党课、先进典型事迹学习等活动,同时,创新主题教育形式,赴成集延安园开展实境教育,组织员工义务献血,开展学习成果测评等,实现日常工作与主题教育同部署、同落实。

(二)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1. 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两升两降”政策。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102号)文件精神,对七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8类困难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提高 5%;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的通知》(淮人社发〔**〕281号)文件精神,对七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9类困难人员的大病保险费用,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我县严格按照倾斜政策落实,1-9月份,我县享受医保门诊待遇的困难人员共53738人,门诊统筹支付2211.38万元,门诊大病支付132.22万元;
享受医保住院待遇的困难人员共15189人,住院统筹支付12269.51万元,住院大病支付1074.6万元。

2. 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年3月,县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能划转至我局,通过积极汇报协调,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县于3月底出台《关于印发**县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涟政办发〔**〕16号)文件,在原有的医疗救助政策基础上,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和低收入家庭中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4-9月份,我县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困难人员共15774人,医疗救助基金支付784.3万元。

3. 实施兜底保障措施。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年全省健康扶贫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苏卫财务〔**〕10号)中提出:“低收入患者个人自付费用要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10%以内”。**年10月1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办会,明确严格执行省级政策,将全县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个 人自付医保政策兜底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四季度按月拨付兜底费用,确保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结报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超过10%。我局按照会议精神,及时做好全年医保基金绩效分析,牵头做好医保“一站式”窗口结算工作。

(三)异地就医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省医保局有关要求,对异地就医经办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查,进一步规范了经办流程和服务事项。配合市局开通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功能,及时维护相关信息。通过走进现场、政务公开、媒体报道等方式开展异地就医政策集中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异地就医政策知晓率。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安装异地就医系统,积极进行运行调试,8月底,全县44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联网覆盖率100%,提前完成“市对县”目标考核任务。

(四)医保基金监管情况 1. 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国家“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的有利契机,举办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基金监管相关内容近20期,在《**日报》刊登国家、省、市有关医保基金监管的政策和要求10 余期,印制宣传折页20000余份,走进县医院、县三院等医疗机构开展现场宣讲活动,在4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11家零售药店悬挂宣传标语,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摆放4个站牌宣传欺诈骗保类型和举报奖励办法,有效提升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2. 开展专项活动。出台《关于印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涟医保发〔**〕7号)文件,将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加强智能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监管体系等内容作为重点任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出台《关于印发**县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涟医保发〔**〕11号)文件,对全县44家定点医院、212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全面检查。联合县卫健委,采取卫生院交叉互查的方式,对全县367家定点村卫生室开展检查。出台《关于印发**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百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七查七对”工作法,现场检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9家,定点零售药店20家。

3. 建立联动机制。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百日活动”等工作中,联合纪检、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行动,同时,邀请医疗专家参与检查,构建联合监管机制。与 **区医保局组成医保基金监管联盟,常态化开展县区交叉互查活动。

4. 加强审核走访。强化数据比对,明确审核重点,对全县所有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开展审核工作。严格对照医保目录对费用明细逐条核对,全面排查出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检查单、病案等内容。对审核中发现的降低入院标准、违规检查、违规使用限制用药、分解住院、模板病案等情况严格按照协议及时进行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医药机构走访活动,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对定点医院或参保人提供的意外伤害报销材料进行走访核实,对存在疑问的开展外围调查和异地核实工作。

1-10月份,我局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检查实现了全覆盖,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11家,处理158家,追缴和扣减基金1113万元,医保基金监管指标综合排名全市第一。

(五)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情况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77号)文件要求,**年10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在省平台开展阳光采购。我局及时下发新平台用户名和密码,并安排专人对操作问题进行解答,保障新旧平台平稳切换,目前,我县共有34家公立医疗机构和2家私立医疗机构实现省平台采购。在医用耗材分类方面,积极配合完成市局“五大类”实际采购数据上报工作。对涉及到高值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要求他们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采购有关规定,必须通过省平台采购中标的高值医用耗材。禁止生产企业向临床科室直接配送高值医用耗材。按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省高值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医保支付配套措施的通知》(苏医保发〔 **〕85号)文件要求,“医保经办机构应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采购总金额的30%及时预付给医疗机构。”目前,我局已经安排拨付县医院参加阳光联盟采购的双腔起搏器和雷帕霉素及其衍生物支架预付金47.52万元。

三、特色工作和创新举措 (一)试点城乡居民医保“共保联办”经办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公司,采取“共保联办”的方式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人力、网络及专业优势,解决经办力量不足、稽核压力较大等问题,提升医保经办力量,提高基金监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共保联办”项目启动以来,中标保险公司向医保经办机构派驻13名工作人员,提供1辆稽核车辆和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经办力量明显增强,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以12万元年薪,聘请医疗专家在经办机构专职咨询、特例单议病案审核等工作,解决稽核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稽核人员的整体水平。利用保险公司在全国的网络平台调查异地就医情况及审核相关费用。项目运行以来,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医保行政服务效能明显提高。

(二)构建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网络。协调镇(街道)安排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及时配备经办人员和办公设备,将医保参保信息查询、修改、缴费等服务事项延伸至各镇(街道)。安排镇(街道)经办人员到县医保中心脱产学习,及时为镇(街道)申请信息系统权限,配置缴费设备。目前,我局已将服务事项延伸至涟城、高沟、南集、东胡集、朱码、红窑、保滩、五港、石湖、黄营等10个镇(街道),剩余6个镇(街道)正在组织经办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年底前实现基层医疗保障服务网络覆盖全县所有镇(街道),方便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留守老人就近办理医保业务,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整合资源、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对医保定点申请、费用报销等22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规范和简化,变“多科室”受理为“一窗口”受理,促进办事环节进一步精简,时间进一步压缩,过程进一步便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健全工作机制,增加审核人员,全面优化医保费用结算流程,缩短医保结算时间,确保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定点药店费用的审核拨付,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定点医院费用的审核拨付,保证医药机构平稳有序运行。强化“医保贷”工作对接,组织建设银行和规模较大的药店召开 “医保贷”工作推进会,促进银行和药店双方现场沟通。同时,电话联系县内药店负责人,了解药店资金需求,推动“医保贷”工作尽快落地,切实解决药店的实际困难。目前,已举办银企对接1场,建行主动上门服务3家,累计接受30余家小微医药企业政策性咨询,初步达成意向性合作2家,其中,已有1家正式办理“医保贷”服务,贷款金额20万元。另有4家药店对此有意向,正在主动对接。

(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年8月,我局招商引资项目佰州制线项目通过县盘新开工考核。

四、**年度工作打算 (一)加大参保扩面力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参保扩面力度,通过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和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引导全县群众积极参保。强化与扶贫、民政、残联、总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推进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众全员参保。到**年末,确保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力争全员参保,推动高水平小康指标顺利完成。

(二)扎实推进医保扶贫。落实医保扶贫三年行动计划,配合市医保局建立健全稳定适度的困难人员保障政策。落实县政府《关于解决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个人自付费用比例相关问题的会办纪要》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一站式”结算和医保基金绩效分析工作,共同保证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稳定在 10%以内。

(三)持续优化服务效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和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流程。加强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话、网络、APP等转诊备案方式,实现异地就医“不见面”备案。继续扩大基层医疗保障服务网络,将医保经办业务延伸到全县所有镇(街道)。持续强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优化业务窗口服务水平。

(四)健全医保政策体系。配合市医保局推进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按照要求做好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稳步提高医保待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84%、70%。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料需求。

(五)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全面推进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结合按人头疗程、按床日谈判价、按病种定额付费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探索DRGs付费和单病种付费方式。配合市医保局扩大日间手术病种种类,调整新一轮病种分值。

(六)创新基金监管方式。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探索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医保基金联合监管常态化机制。引入商业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医疗专家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升专业水平。引入 医保智能监控平台,提高基金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篇三】 **年,**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强法治宣传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积极向上的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法治环境。

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年初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按照调研论证、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报送备案等法定程序,确保制定和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材料齐全,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二)规范行政职权,优化决策机制。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等“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监管工作。2.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健全重大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三)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主动接受各界监督。1.完善我局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规程,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义务。并依据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行政败诉案件问责机制。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2.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做好行政争议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行政争议纠纷的动态情况。3.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监察、司法和社会舆论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法制教育培训,落实普法责任制。1.加强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统一购买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书籍,要求全体人员在学习强国及网络学习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2.积极参加法制培训工作。因单位新组建,执行人员执法证件暂未办理,但积极派人员参加自治区、**市相关法制培训,学习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制定出台本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梳理本单位权责清单,为下一步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3.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责任清单任务。

(五)加大法治宣传,创新宣传渠道。1.以举办“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安全宣传月和全市交叉互检为载体,组织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深入宣传发动,营造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及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持续开展“两微一端”微信群、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在职人员微信关注市扫黑办微信公众号达100%,向市扫黑办报送工作信息20余条,先后向协议医疗机构、药店等印发宣传品2000多份,张贴海报300余张,发放公开信13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具体职权划转中还存在边界不清,权责不明的现象。如由原劳动监察支队负责的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伪造登记的行政监督和处罚是否划转还不明确。二是部门权责清单正在积极与自治区医保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人社局、司法局、民政局对接梳理和审定中,暂未确定。三是各级医保部门组建以来,人员主要是从其他单位调整而来,大多并不从事执法岗位,暂时还没有取得执法资格证,同时因编制不足,人员紧缺,行政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三、**年工作思路 **年,市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中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主线,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抓关键、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公开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库。

(二)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强信息化在行政执法和监督方面的应用。依托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管网络平台,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实现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配合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八)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九)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十)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篇四】 今年以来,在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中心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在人社局党委的领导和各街道人力社保站的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精简服务流程,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市、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民生为先”意识,严格遵循“基础在学、重点在改、关键在做”的原则,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发有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工作回顾 (一)优化服务,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以群众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充分展示新时代医保人的风采。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及时在**政务服务网更新医保经办事项名称,规范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使用共享平台获取的电子材料。推进**政务服务2.0 在**的试点工作,实现医保类5项民生服务事项体验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截至目前,涉及医保的27个事项的即办率均达到100%,网上办和掌上办实现率均达到100%,材料电子化比率达到100%,办事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完成医保事项的申报。整理汇总**年1月至9月医保服务对象抽样框共35420条数据,并对医保窗口办事群众进行了“最多跑一次”满意率回访。在回访中,关注、掌握群众和企业在窗口办事是否实现了跑一次及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建议,并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

(二)走访核查,提升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率 按照健康**考核要求,**年底,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率要达到99%以上。我中心在“三突破”医保核查扩面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清底数、抓核查、强宣传等举措,提升医保参保率。一是摸清底数,根据“**省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管理系统”登记信息,认真梳理人员数据,全面掌握户籍人口、已保人数、扩面资源情况。二是调查走访,采取微信电话询问、实地上门调查等方式,对辖区户籍的医保未保人员进行参保情况调查,了解就业状态、现参保情况、未参保原因等相关信息。三是督促核查,制定核查扩面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对街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核查责任。对调查登记情况进行复核,并将核实准确的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备查。四是宣传引导,利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报、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专题投放政策宣传信息 800余条,进一步加大医保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参保。截止12月底,户籍人口参保率为99.36%。

(三)加强监管,开展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 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决打击各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治理方案》工作要求,7月,由区医保中心、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检查组对我区27家**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成员查阅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管理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查看药师配售药的行为过程、现场访问病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意见建议、约谈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了解定点医疗机构配售服务行为是否符合规范,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此次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有:默许患者持他人的医疗保险证、卡冒名就医,药师、营业员进行代刷卡、代配药、代签名,部分药品、耗材账实不符,财务账册混乱,监控不能正常使用等。检查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核实,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现场拍照、约谈、自述等形式留存了证据,并现场填写《现场检查登记表》。作为医保经办机构,我们将继续做好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监管,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四)规范管理,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和现场检查 为加强我区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管理,做好**年度医疗费清算工作,我中心对辖区内541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并会同卫计局、药监局等单位对**年发生过医保违规行为的8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考核。检查组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基础管理、医药服务管理、用药及服务项目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进行详细而系统的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人员当场给予一一指出,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3月和9月,我中心分别受理48家和82家医药机构的协议定点申请,其中药店46家,医疗机构84家,受理量位居全市第一。受理工作结束后,我中心又分别对130家医药机构所申报的材料和信息进行现场考查核实。根据最新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检查组从经营时间、服务场所、质量管理、服务价格、执业资质、药师配备、信息管理、内控管理、经营方式等20余个要素进行考核打分,并将实地查访和现场考核的情况和材料汇总后上报由社会保险、卫生计生、市场监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专家组成的评估工作小组。今年,经我中心初评合格的医疗机构共68家,药店共29家。

(五)深入宣传,努力做好城乡、少儿医保参续保工作 为扩大参保率,我中心始终把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发动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医疗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平台的作用,张贴宣传公告,发放宣传手册,入户开展政策宣传,使医保政策深入人心;
在服务大厅摆放宣传资料架,放置各类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取阅;
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平台,发布参续保信息及相关要求,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和各街道人力社保站负责人、业务骨干、经办人员参加市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参续保工作培训。在参保缴费集中期,增设服务窗口,集中所有人员力量,加快办理速度,减少群众的排队等候时间。积极和税务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协调沟通,及时处理城乡医保费征管职责划转以后城乡医保缴费、退费事宜。在缴费期即将结束前,梳理尚未办理参续保手续的人员名单,利用休息时间逐一打电话提醒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续保手续,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截止12月底,我区共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91500人,其中少儿参保人数76982人,其他城乡参保人数14518人。

(六)提升能力,扎实做好生育保险业务转接工作 自**年6月13日起,原由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由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业务转接时间短、工作量大、任务重,我中心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生育保险业务转接工作。一是业务培训,提升能力。

5月下旬起,我中心陆续派出业务骨干前往区社保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相关学习。再由业务骨干以传帮带的形式让窗口所有人员熟练掌握业务,从窗口收件到后台初审、综审,所有环节要求人人过关,为此项业务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增派人员,加班加点。在窗口和后台各增加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生育保险业务,对窗口申报和网上申报的材料均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初审、即时综审,以最快的速度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拨付到位。三是加强沟通、贴心服务。在审核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我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与社保和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协调,确保每份材料及时录入、审核无误。对每个前来办理生育保险业务的人员,窗口工作人员都热情接待,告知办事流程,查看所需材料是否齐备,并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截止12月底,我中心累计审核材料4845份,核定发放生育保险待遇9400万元。通过前期磨合,该项业务衔接顺畅、运行高效。

(七)层层落实,做好“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一站式联办业务 根据《关于印发<**省推进“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30号)和《关于印发<**市推进“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杭卫发〔**〕72号),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与卫计、公安、数据资源管理、市民卡等部门共同建立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推进“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区及各街道人力社保站相关工作人员的系统登录、操作培训、疑难解答等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时间内即时完成相关业务的办理。截止12月底,我区共办结“出生一件事”1439件,不予受理158件。

(八)加强培训,提升经办业务能力 作为一线窗口部门,培训工作至关重要,它是各项业务开展的前提和基础。我中心以业务培训为抓手,切实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经办能力和水平。一是组织业务培训。6月初,组织业务骨干到市医疗保障局参加医保业务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10月初,组织各街道人力社保站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市医保中心组织的**年度市区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业务培训。对各街道和社区医保经办人员开展了两场**年度市区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业务培训,培训人数总计200余名。经过集中理论学习和实地参与窗口业务接待,参训人员较为熟练地掌握了各项业务工作的规章和流程,业务能力和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
二是组织各街道人力社保站医保经办人员至区医保中心窗口进行轮训。由我中心业务骨干一对一业务指导,确保各项下放业务准确、规范、有序开展,为就近办打下扎实的工作基础;
三是采取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多次组织医保经办人员参加市医疗保障局在钉钉上开展的视频学习,及时掌握最新医保政策。坚持利用休息时间开展新政策 新业务集中学习,并探讨窗口接待工作中的疑难杂症,促进业务交流。

(九)认真仔细,圆满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我中心圆满完成了离休干部和子女统筹医疗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离休干部医疗费的审核支付以及**年离休干部医疗费节余奖励工作,审核拨付离休干部医药费754.29万元,全区共有位离休干部领到奖励金,奖励金额2.87万元;
全区子女统筹医疗参保人数为5549人,审核支付子女医疗费963.81万元。

截止12月底,我区共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123829人;
受理特殊检查治疗和规定病种审批备案632人次;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7629人次;
退休人员待遇审核173人次;
发放医疗证历本27492本;
完成各街、镇民政退休人员超封顶医疗费审核计算42人,拨付补助款8.02万元;
审核民政优抚对象33人医药费16.18万元;
审核各类参保人员医药费4443人次,拨付医药费734.69万元。

二、**年主要工作思路 **年,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的要求,以“最多跑一次”为契机,以“业务争先,服务创优,用人性化管理打造医疗保险服务品牌”为目标, 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医疗管理,做好**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集中受理和现场检查工作 根据最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随时接受医疗机构定点申请,每季度完成统一受理及材料审核、评估工作,同时对临时协议期满的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评估。本着优质服务、快捷便民、“最多跑一次”的宗旨,加强政策宣传,通过QQ、微信在线和电话等方式解答咨询,确保来提交申请的单位能事先备齐申报材料,只跑一次。加强对医药机构的督查、指导和服务,提升医药机构的医疗管理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规范医疗管理服务。

(二)强化医疗保障,继续做好少儿、城乡参续保工作 认真做好2021年度少儿医保、城乡居民参(续)保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报、“**人社”“**发布”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参续保公告信息,提高广大群众政策知晓率。通过银行委托代扣代缴业务,方便少儿参续保缴费,防止部分参保人员出现逾期参续保、漏缴保费等情况,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同时有效促进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工作,努力推进全民医保,确保城乡医保参保率稳定在 99%以上。

(三)稳步推进,做好部分退伍士兵社保接续工作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做好我区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操作口径,及时为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办理参保及补缴手续,同时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确保部分退役士兵医保一次性补缴工作稳、谨、准推进。

(四)参保扩面,落实健康**考核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健康**考核工作任务,提升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率。夯实参保基数,认真核查未参保人员信息,上门入户调查,组织做好应保未保人员的参保扩面工作,年底前全区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确保应保尽保。

(五)深化落实,做好 “身后一件事”“收养一件事”等“最多跑一次”一站式联办业务 继续加强与卫计、公安、数据资源管理、市民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推进“身后一件事”“收养一件事”等“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区及各街道人力社保站相关工作人员的系统登录、操作培训、疑难解答等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时间内即时完成相关业务的办理。

(六)认真细致,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和少儿医保体检工作 做好**年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主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和协缴人员、少儿医保参保人员体检预约的宣传工作,提醒前来办理城乡医保参续保的人员及时预约体检医院,凭健康体检通知单到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体检。

(七)认真交接,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工作 做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年1月1日起合并实施。我中心将及时通过网站、微信、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告,组织我中心及各街道人力社保站医保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转移、等相关业务的操作流程,明确材料收取要求,确保生育保险相关业务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及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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