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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镇直职能部门进驻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工作方案|

发布: 2021-06-11 20:03:10   阅读: 次 【   

XX镇镇直职能部门进驻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工作方案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地发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作用,根据工作实际,针对镇直各职能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事项,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驻对象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政务服务中心由镇长XX任组长,副镇长XX为分管,设专职管理员1名。

(二)进驻单位。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设置卫计、民政、农业(农经)、国土规划环保安监所(含林业)、水利、农机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实行“一门办理”、“一站服务”。

二、进驻方式 设立常驻窗口,对象为办件量大、常年需要办件的单位,采取常驻窗口的进驻方式,其审批职能及专职工作人员整体进驻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该坐班人员不安排驻村。涉及部门单位:卫计、国土规划环保安监所(含林业)。

三、业务要求 (一)进驻窗口承担本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等职能。常驻窗口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

(二)各部门单位应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审批权限。驻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建立统一的项目数据库,实行集中管理,进驻部门和事项不得擅自撤出或在政务服务中心内外“双轨运行”。

(三)各部门单位对进驻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要建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制作办事流程图向社会公布,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期限。各部门单位业务(分管)负责人要到镇政务服务中心值守或者定期到窗口现场审批事项。

四、人员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选派思想品质好、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优秀、年龄在45岁以下(业务骨干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的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不转,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其业务上接受所在部门单位领导和授权;
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等由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工作人员调离窗口工作岗位时,由政务服务中心出具其工作鉴定,计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和晋升的依据。各部门单位今后在评定职称、评先评优或者晋升职级时,要优先考虑在窗口岗位上工作过的优秀人员。

(三)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违规行为,政务服务中心有权提出调整意见,各站、办、所应予支持。各站、办、所调换窗口工作人员或者临时派人顶岗,应征得政务服务中心同意。

(四)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办理服务事项;
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
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观看视频、网上购物等;
严禁向服务对象耍态度、闹脾气;
严禁在办事过程中有意刁难或拖延时间;
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五)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统一工作服,悬挂胸牌,台面上摆放公示牌。

五、办公设施配备要求 (一)办公用品如电脑、办公桌椅、办公固定电话、互联网服务以及电子显示屏、意见箱、工作牌、群众休息椅、茶水柜等其他便民设施需要添置或维护的,由所在窗口单位向镇政府打报告,经审批后,由财政统一采购。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打印机及耗材等日常办公所需其他物品;
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装(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管理,每两年更新一次)等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向党政办申报、实行财政统一配置。

六、绩效考核 基础分设置100分,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下列条款进行扣分:
(一)到岗情况(20分) 1.每天2次考勤,迟到、早退扣0.2分/人次。

2.未按时签到,扣0.2分/人次。

3.无特殊情况无书面假条的,扣0.5分/人次。

4.无故脱岗扣1分/人次(脱岗30—60分钟,扣0.1分/次),旷工半天扣0.5分/人次(脱岗60分钟及以上计半天)。

5.中心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会议、集体活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6.凡是在市里或县里组织额度干部作风督查行动中,未签到又未请假的,按《XX镇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和《XX镇在职干部职工量化考核及结果运用制度》执行。

7.考勤扣分不封顶以此项分封顶。

(二)服务规范(30分) 1.工作时间内未佩戴上岗证,扣0.1分/人次;

2.工作时间内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串岗聊天、睡觉被投诉的,扣2分/人次;
被市或县作风督查行动中查到的,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依次类推,市县要求严肃处理的按市县要求执行。

3.工作时间饮酒的扣5分/人次;
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人次;
被市县查处的按市县处理执行。

4.上班时间,将办事群众置于一边不管的扣1分/人次;
长时间(10分钟及以上)不管的,扣2分/人次;
被投诉的扣3分/次。

5.办公个人区域内不卫生、不整洁、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次。

6.卫生不彻底、不按时开、关门,不按时关个人区域内的电器用品,扣2分/人次;

7.不按规定时间将业务办理情况和相关资料报送中心管理人的,扣1分/人次。

(三)其他事项考核(10分) 1.其他工作 (1)中心临时调度安排的工作,窗口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的,扣1分/件次。

(2)业务不熟悉,一月出现办事错误事项两项的,扣1分/件次。

(四)综合考评(40分) 1.中心负责人根据窗口人员的平时表现,综合考评。(15分) 2.窗口分管领导根据窗口人员的平时工作调度表现,综合考评。(15分) 3.窗口互评(10分),按得票数排名,排名第一的得10分、每降低1个名次扣减0.1分。

(五)考勤制度 1.中心坐班时间:法定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2.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规定时间超过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前下班超过15分钟为早退,超过30—60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3.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应向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工作组长)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4.政务服务中心分管或指定人员负责考勤汇总,考勤情况作为年终干部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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