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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竞争、规制与电信产业绩效

发布: 2021-02-06 04:13:38   阅读: 次 【   

◆中图分类号:F621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产权、竞争与规制是影响电信业绩效的三个重要因素,本文以产权、竞争与规制的关系作为理论基础,对我国电信业的绩效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电信业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产权 竞争 规制 绩效

在电信产业绩效改进的过程中,经常涉及产权、竞争和规制这三个基本概念的认识及三者在绩效改进中作用关系的争论。本文在深入分析产权改革与竞争、规制的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传统“结构-行为-绩效”的逻辑,在原有的结构框架中增加了产权结构、规制这两个重要因素,对我国电信业的绩效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了促进我国电信业发展的建议。

产权、竞争、规制与绩效的关系

产业组织学认为,在市场结构与绩效之间存在着某种因果关系或相互决定的关系。经济学家还深入研究市场结构与绩效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传导机制。英国经济学家马丁和帕克(1997)对英国各类企业私有化后的经营成效做了综合广泛的比较后发现:在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上,企业私有化后的平均收益有显著提高;在垄断市场上,企业私有化后的平均收益改善不明显。他们认为企业效益与产权的归属变化没有必然的关系,而与市场竞争程度有关系,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提高绩效的努力程度就越高。许多研究也都表明,竞争才是企业治理机制向效益方面改善的根本保证,竞争会迫使企业改善机制,提高效益。

分析我国市场绩效问题时,产权结构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变量。因为在产权从公有转化为私有的过程中,企业激励机制得到了改善,绩效也得到了提高。但是,在缺乏运作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充分竞争的外部条件下,产权私有化并不能诱导企业资本的有效注入和经营者努力程度的提高。如果将产权私有化作为电信业绩效改进的唯一方法,只能说其已经为提高绩效做好准备,是否能提高绩效终究是不确定的。

全球私有化的实践证明产权与产业绩效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对应关系,一般来说,所有权不是决定绩效的根本因素。笔者在分析行业绩效问题时认为产权结构和市场结构是辩证的统一体。也就是说,不能离开产权结构的背景分析市场结构与产业绩效,也不能离开市场结构的框架分析产权结构与产业绩效,这两者在分析我国经济问题时是密不可分的。

从结构到绩效还有一层重要的中间变量,即企业行为。通常市场经济下私有企业的目标行为是利润最大化行为,而国有企业的目标行为则明显的是非利润最大化行为。由于不同的产权性质、不同的竞争环境、不同的约束条件,决定了各企业的非利润最大化行为也具有不同特点和不同形式。可以说,企业的基本目标首先是产权决定的,其次是市场结构决定的。企业经营者正是在这种目标下进行的利益权衡。

在结构-行为-绩效之上还有一个变量,就是规制。规制是由规制机构强制执行的置于市场中的一般规制或特殊行为,通过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机制或间接改变消费者和厂商需求与供给数量而起作用。规制改革为电信产业确定了方向,提供了发展依据。

我国电信产业的市场绩效分析

改革开放后,我国电信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1994年联通的进入在原本垄断的电信产业引入了竞争,竞争的压力使得总体绩效水平再次大幅提升,包括电信资费下降和电信企业服务意识的加强。联通进入的另一个主要影响是促进了我国移动通信产业的快速发展,移动通信等新的通信方式的普及极大提高了电信产业的竞争力,同时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余地,引发了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替代竞争,从而较大的提高了消费者福利。

我国电信第一次拆分的主要贡献是消除了中国电信对中国联通的排他性行为,在移动通信领域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中国联通的不对称规制使得移动通信领域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形成了双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中国联通的市场份额从1998年的5%快速上升到2005年的32%。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竞争力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消费者在移动电话领域上得到了明显的福利提高。中国电信第二次拆分形成了新的市场格局,主要体现在固网领域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但由于本地电话的自然垄断特征,这种选择权受到较大的限制。而电信和网通分别在对方领域中建设网络开展业务也造成一定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后果。同时将中国电信一分为二,削弱了电信龙头企业的实力,也不利于提升我国电信产业的竞争力。

目前,我国六大运营商均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虽然已有四家先后上市,但各上市集团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在于筹集资本,扩大业务经营与影响力,尚起不到分散股权的作用。因此,目前的上市公司只是在产权形式上有了一定变化,本质上仍是国有资本完全主导。而增值业务产权状况较为乐观,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1.87万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其中1.76万家是非公有制企业或含有非公有资本,占94%。随着移动业务的普及,增值业务市场状况越来越好,未来的3G将为增值业务的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从整体看,电信业产业组织绩效的提高主要体现在放松规制、引入竞争、产权改革上。竞争的压力使电信企业降低通信服务资费、提高服务水平,以及降低生产成本,我国电信产业的市场结构受到产权改革、政府规制和市场机制三方面的影响。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初步确立,市场机制对电信业产业组织的影响越来越重要。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竞争带来的移动通信领域的快速发展说明,市场机制的作用日益强大。但政府规制是对市场机制的完善和补充,可以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

提升我国电信产业绩效的建议

(一)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

逐步放开电信市场,实现行业充分竞争。对于我国电信市场的开放,在现有条件下,不能一步到位,否则会造成整个行业的混乱和无序。在先后次序上,应选择目前竞争较为激烈的固话领域作为切入点,首先完全放开固定电话和宽带上网的牌照制度。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和实力的公司,均可进入到固定电话和宽带上网的竞争领域中。在固定电话领域获得一定的经验后,再放开移动电话领域,使得整个电信领域的业务均实现完全放开。

放开牌照管制,实现企业全业务经营。目前我国电信业具有全业务经营牌照的企业仅联通一家,这从根本上就造成了电信行业的全业务经营和有效竞争成为空话。因此,放开牌照管制,让所有的电信运营商都具备全业务经营牌照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具体操作上,原则上应对目前6家运营商都发放全业务经营牌照,但考虑到企业产权多元化进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企业仍是以国有控股为主的时候发放全业务牌照,会造成企业的盲目建设和过度投资。

(二)完善电信产业规制

建立综合性且独立的电信规制机构。目前我国电信产业的规制机构是信息产业部,虽然经历了政企分开的改革,但是仍然和运营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实际是从政企不分到政企同盟。这样的结果导致管制部门不可能站在中立的地位制定和执行法规,同时常常忽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政企同盟常常导致受管制企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规制重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立新的政府规制机构,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政府规制中存在的机构重叠、多头管理及政企不分的问题。

制定有效的规制政策。在电信业改革的浪潮下,规制机构的角色也应该随之改变。在引入竞争之初采取的作为对新进入者的帮助,即不对称规制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竞争环境,由此引发的互联互通问题、恶性价格战愈演愈烈。因此,规制者应该在取消不对称规制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规制政策及规制程序,把监管重点转向对互联互通和普遍服务的管制。

出台电信法以营造规范有序的运行环境。在国外,电信产业引入竞争时,往往立法在先,而我国至今没有一部规范整个电信业发展的法律,有关电信业的各种行政法规往往只是针对某个方面或某个问题制订,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电信法》一定要明确规定促进电信市场竞争的政策目标和具体的政策措施,详细规定规制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规制办法和规制程序,使规制行为本身规范化,使规制成为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而不是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起因。

(三)促进民间资本参与

民间资本,是指除政府资本以外的所有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基于我国现阶段尚未形成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电信业事关国家网络安全和经济安全这两方面的考虑,应根据电信业所经营业务的性质,分层次、多环节地推进引入民间资本的改革措施,实行以国有企业为主、多种所有制度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可以向民间开放电信企业的股权,改变单一国有股权的结构;同时,应加大电信业准许民营公司进入独立经营的领域范围。

参考文献:

1.肖兴志.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模式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王俊豪.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民营化改革与政府管制政策[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3.于立,王询.当代西方产业组织学[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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