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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辞职制度管理范本

发布: 2021-01-30 00:06:31   阅读: 次 【   

XX科技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完整公司与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的延续性,保证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离职条件和时间 1.正式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填写《离职申请单》);
试用期内员工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员工如不能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应赔偿公司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并不限于下述损失:
(1)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招收录用费;

(2)公司临时安排替代人员的加班费和额外管理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其它直接经济损失。

2.依据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辞退员工,一律不予补偿,并根据相关协议处理。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胜任岗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入职时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公司误用的;

(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改造的。

3. 依据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辞退员工,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一个月计算。)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公司因歇业或转让或业务紧缩等原因,裁减员工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四、离职程序 1.离职谈话 (1)员工申请辞职的,人力资源部应与辞职人进行面谈,了解其辞职原因;

(2)辞职员工如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3)谈话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填写离职谈话记录,存入员工档案。

2. 离职流程(详细内容请查看员工离职流程图) (1)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后逐级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会同其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知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

(2)离职员工在核准离职的日期,要按照公司规定填写《离职移交表》,办理离职手续。表单内容依次交接,每项必须移交完毕后,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交人力资源部最后评审确定,方视为移交完毕。

(3)离职移交需提供下列资料:
A、交还任何代表公司职员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名片、工作证、门卡、考勤卡) B、交还自己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办公用品、工具、工作服、钥匙、网络权限) C、移交工作中应办未办及已办未了的事项 D、移交所经办业务项目之办事细则 E、移交所经办文件资料(客户、经销商、供应商及其他业务伙伴之类) F、结算预支款及备用金 G、交还其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传真件、文档、邮件、存储器、样品等。

(4)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不辞而别或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不予工资结算,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

(5)员工离职后,仍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将保留追诉法律的权利。

3.离职员工欢送活动(详细内容请查看离职员工欢送制度) 附则 1. 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及其他未尽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2.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XX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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