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学习网>实用文档 > 应用文书 >

应用文书

【校园安全自查报告】 学生个人安全自查报告

发布: 2021-06-20 00:24:27   阅读: 次 【   

校园安全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办法(试行)》(琼府教督〔20XX〕25号)、《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认真抓好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预防学生溺水、道路交通安全、强化日常预警教育,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反应迅速、科学群防、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取得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显著防范效果。现将学校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厅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部署和安排 我县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及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等会议上传达了省委、省政府有关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 省长等省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并通过召开全县中小学校园安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等专题会部署我县的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树立齐抓共管的意识,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制定系列方案,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并严格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和对学生安全、法制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大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力度,开展了安全、交通、食品、校车等专项检查。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进一步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面 1.加强校车和道路安全专项整治。由于我县属于山区,县城道路比较复杂,运行校车均存在安全隐患,未达到配备校车的安全标准。因此,目前,我县公立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没有配备校车,针对个别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学校自行使用没有校车标牌和使用许可校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现象,我县教育、交警等部门已明文禁止,同时加大了检查力度,如有违规上路接送学生的,交警部门将会依法予以扣车并处罚,对于屡教不改的,教育部门将停止其办园。为了给学生出行创造安全通行条件,我县交警、公路部门定期、不定期联合组织开展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在内的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车”拼装车、报废车、严查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教育、交通等部门对中小学校校门口现有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等交通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统计汇总急需增设的交通设施种类和数量,并制定整改计划

2.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在以往护学工作的基础上,我县交警大队采取“错时上岗”的方式,在县城保亭中学、思源学校小学部、县二小、县幼儿园等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确保学生出行安全。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对于交通秩序乱、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学校附近及周边道路设置整治点,依法严格整治超速、乱超车、抢行、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年针对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一次学生专项整治。

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设立了交通安全专用宣传栏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广泛宣传《交通道路安全法》,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印发“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和预防溺水” 《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合,严禁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和校门。教育、交警、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开学前的第一堂交通安全宣传课”、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播放交通警示片、曝光典型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广大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学生和广大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认真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学生乘车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4.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交通道路安全法》,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印发“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和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合,严禁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和校门。教育、交警、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开学前的第一堂“交通安全宣传课”、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播放交通警示片、曝光典型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广大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学生和广大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5.加强校车和道路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我县未达到配备校车的安全标准,我县公立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没有配备校车。二是不定期联合组织开展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在内的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车”拼装车、报废车、严查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二)结合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方面 1.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如:保亭中学、保亭职业学校、保亭县实验中学、三道镇中小学校、新政镇中小学校、金江学校、响水镇中心校邀请法制辅导员,深入学校宣传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传授自防、自卫、自救技能,切实提高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及预防应对校园暴力事件的自我保护能力。

2.观看安全宣传教育影片。利用晚修时间对保亭中学、职业学校、县实验中学、保亭实验思源学校和县二小、新星中学、慈航小学等8所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流动电影进校园活动。分别是:生产安全事故系列警示教育片《覆车之鉴(第二辑)》约4500名在校学生观看了电影;
6月19日至23日,乡镇学校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生死之间(第二辑)》《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案例解析(第一季)》 《隐患直击》和《隐患直击—事故隐患识别系列片(三)》、消防安全教育科教片《火灾扑救与应急逃生》和《全民消防.生命至上》警示教育展。

3.参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周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局派员参加了全县统一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周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走向街道向过往群众分别发放了2.2万余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和“关于学生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宣传资料。

(三)切实抓好学生防溺水工作方面 1.成立、调整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教育、水务、公安、各乡镇政府等2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保亭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中小学生防溺水的局面。

2.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学校预防溺水应急预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学校防溺水工作目标,细化学校工作任务和责任,为学校做好防溺水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和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3.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一是电视台播放防溺水宣传片传播防溺水知识,要求家长陪护孩子观看。二是通过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集中宣讲、知识问答、签订承诺书、签名仪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结合“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月”、“安全生产月”和“主题班会”等活动,持续开展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三是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防溺水标语标志和横幅。节假日前,各学校都要集中开展一次含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在内的安全主题教育,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

4.加强督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一是每年入夏,我县都会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和加固防护栏、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巡查等。二是将学校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纳入开学检查中。定期、不定期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和经常活动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域、地段进行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三是开展督查,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安监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对全县各乡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共检查了9个乡镇和94 所学校幼儿园。

5.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安全监管。印制《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
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电话联系、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提醒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监护对象)的监护责任,特别是加强在节假期间的安全监督,及时制止不当游泳、水边玩耍等危险行为。目前已印制6.5万份《预防溺水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学校必须将宣传单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监管职责。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面 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我县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为了加强保亭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校校长为成员的立保亭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体卫股,具体负责指导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负起学校安全教育的领导责任,把安全教育摆上学校议事日程,作为学校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组织实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周密安排,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并认真落实,使保亭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和自查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宣传教育和自查工作。在宣传教育方面,学校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等特点,充分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黑板报、晨会等方式积极宣传校园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引导激励师生自觉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必备的安全常识、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全面培养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在自查方面,重点检查校园安保、反恐防暴、校园欺凌、道路交通、高层建筑、食堂、宿舍、教师办公室、图书馆、会议室(多媒体厅)、配电房、实验室、计算机房、宿舍、电瓶车充电、电线电路等重点领域。各校领导亲自研究和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做到拉网式排查,坚决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校同时也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3.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每组的组长分别由局领导担任,检查的方式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和座谈为主。重点对开展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
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方面开展督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计划 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人员缺乏,现有门卫管理人员年龄偏大,警卫力量明显不足。

二是部分学校没有围墙或围墙已损坏治安防范难度大,原先安装的电子监控设施现已损坏严重,学校没有专职的电子监控维护人员,校园安全技防系数较低。

三是我县受山区环境和整改经费原因,民办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迟迟未能审批通过。

四是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方式不够多,危险水域旁设置的防护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家长监管意识不到位,学生和家长们的安全意识淡薄。

五是大部分校门口前交通警示设施损坏严重或者配备不齐,急需重新改造。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步我们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专项检查,把学校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从而使师生安全,学校安宁,社会和谐。

一是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大校园周边治理工作力度。

二是对安全工作档案、日常安全管理台账、应急预案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督查。

三是强调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避免松懈,怠慢现象,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对懈怠松懈造成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将根据责任制度严厉查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