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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省级造福工程示范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的请示

发布: 2022-10-22 11:30:09   阅读: 次 【   

中共XX市委农办  XX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省级造福工程示范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的请示

省农办: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2010年度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补助项目的通知》(闽农办〔2010〕59号)精神,特申报以下两个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29万元。

1、涵江区萩芦镇潭井村2008年被列为省级造福工程示范点,该村计划在狗尾山建设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潭井新村。该安置点地处萩芦溪边,离萩芦镇3公里,县道大江线穿村而过。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该安置点已投资325万元,完成140米长的跨溪大桥建设、硬化安置点外围道路4公里、铺设3200米长的自来水主管网、架设1200米长的电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安置点已实现集中安置103户513人。下一步,该安置点计划投资145万元,完成小区道路硬化2公里、自来水入户32户、电网入户22户、广播电视入户38户、护坡2公里、建设小区农民健身休闲广场1处等。目前自筹85万元,缺口资金60万元。

2、仙游县游洋镇桥光村安置点规划用地面积52亩,已办理征用手续42亩,计划安置120户,已建成入住102户,安置点主要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已基本完成,今年实施道路硬化建设300米,投资45万元;安全饮水建设投资65万元;示范点用电建设投资53万元;绿化工程建设投资45万元。4个项目共投资208万元,目前自筹139万元,缺口资金69万元。

专此请示,请予支持。

附件:1、涵江区萩芦镇潭井村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

2、仙游县游洋镇桥光村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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