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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在市本级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 2020-04-27 20:16:15   阅读: 次 【   

关于在市本级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市纠风领导小组决定,在市本级组织开展一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清理和整顿各种乱收费行为。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目标

加大对重点部门的不合理收费、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垄断行业经营收费标准和中介机构、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政府职能部门利用行政权力,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这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彻底整顿涉企乱收费情况,为我市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检查的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的对象

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

(二)检查的内容

主要检查上述部门和单位2007年1月以来收费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乱收费的10项内容。

1、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的;

2、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的,或增加收费频次和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

3、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收费的;

4、向企业收取集资、赞助和各种摊派的;

5、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的;

6、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或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费用的;

7、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高收费的;

8、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9、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

10、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的等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检查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15日至25日,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涉企收费检查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依据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针对本部门和单位(包括挂靠本部门和单位的中介机构、协会)的涉企收费10方面的内容,以及2007年全年对涉企收费的情况(报表形式),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及报表以书面形式于8月10日前上报市纠风办。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自纠。

(三)组织检查阶段。2008年8月11日至8月20日,由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市发改局、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市本级涉企收费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期间,三个检查组要安排时间下访企业,听取企业主的意见,对企业主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重点检查。

(四)整改总结阶段。2008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组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建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增强收费自律能力。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涉企收费检查情况,分析收费产生的原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形成涉企收费检查总结报告,并将此次检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汇报

四、组织领导

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效能办、市发改委、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组织实施,并成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检查人员要准确理解国家、省、市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努力排除阻力和干扰,保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组织本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坚决克服走过场现象,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整改;
要认真配合涉企收费联合检查组的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单位,由联合检查组负责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服务企业好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进行通报并实施经济处罚,主要采取公告清退、收缴财政、罚款、通报、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以此推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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