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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体会

加强六项制度建设筑牢依法信访工作基础

发布: 2022-09-30 17:40:17   阅读: 次 【   

为切实加强新时期的信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明确信访责任、规范信访秩序、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确保信访稳定,市委、市政府着力从基层信访基础建设、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六个方面推进依法信访工作,进一步促进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一)加强基层信访基础建设。提高信访部门的地位和权威,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参谋、协调、落实”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市政府根据实际和需要,加强了信访机构工作力量。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信访部门信访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培训;
进一步加强了基层信访机构基础建设;
进一步落实和解决基层信访工作部门必要的办公、接访场所;
进一步改善了信访工作条件,切实保障正常的工作经费和津贴。积极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利用现有的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了市、县、乡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并实现了国家、省信访信息网的联网。
  (二)四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化。根据中办、国办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创造性建立了四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长效机制。四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主要采取定点接访,接访人员信息提前通过报纸或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除定点接访之外,四级领导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重点约访群众和带案下访工作方式,通过重点约访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
通过带案下访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责任单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法。
(三)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按照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提出的“三结合”要求,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市、县、乡、村逐级报送辖区内摸排的不稳定因素,每月都要对辖区内存在的矛盾进行一次排查,对重大问题和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及时报送市级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坚持做到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立足抓早抓小,坚决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四)实行各级领导包案处理制度。对市、县两级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的重点案件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重点信访问题都实行了分管战线领导包案、信访督查专员督办的工作制度。对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县区、市直部门也加强了工作指导力度,提高了信访问题处理力度。实行了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包案。各级领导包案要做到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人马,一抓到底,形成领导干部人人有信访任务,个个有信访责任的工作制度。
(五)推行各级信访例会制度。针对信访问题解决时效性的问题,逐步推进建立了信访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市、县两级信访办主任、市直有关部门信访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工作例会,分析研判信访稳定形势,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排查出的疑难信访案件和突出信访问题。对跨行业、跨地区情况复杂的信访问题,相关责任部门采取向上汇报、地域沟通、带访领访等方式,推进了“事要解决”的目的。
(六)建立健全信访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在原有工作模式上,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访联动机制,落实各部门责任,明确各单位分工,确保了“信访矛盾早发现、信访事项早处理”。信访部门负责信息传递、组织协调和现场政策宣传;
政法部门负责调配公安等部门在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站点的路面拦截和现场处置工作;
卫生、交通等部门负责车辆、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发生群体性事件,市、县(部门)领导采取到事发现场靠前指挥,各部门积极履责、通力协作,避免了到省进京群体访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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