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学习网>心得体会 > 工作体会 >

工作体会

市委副书记同志在市综治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 2022-09-05 19:40:15   阅读: 次 【   

   今天,我们召开综治委全体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回顾交流今年以来我市的综治工作情况,分析综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照建设“平安pp”、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年初确定的综治工作目标,深入研究部署下阶段综治工作。刚才公安、劳动、教育等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从不同侧面总结了今年以来参与社会治安综治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针对性地提出了下阶段的工作打算,讲的都很好,充分体现了各综治成员单位在综合治理中认真履职、积极参与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汇报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同时也希望各成员单位继续按照本部门的综治职责抓紧抓好。

今年以来,全市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综治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平安pp”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政法综治工作思路,以“农村平安”建设为重点,创新载体,强化措施,密切协作,在严打整治、治安防控、基层基础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和新居民服务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成效明显。一是创新体制,新居民服务管理走在全省前列。针对近几年来新居民服务管理上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调查研究,突破体制瓶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协调、督查和指导为主职的新居民事务局,并在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及规上企业成立了新居民事务所和工作站,按500:1要求组建了新居民协管员队伍,完善了新居民服务管理网络,健全了新居民服务管理机制,推出了新居民权益待遇保障措施,举办了“迎奥运”新居民运动会和“迎中秋”新居民联欢会,增强了新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了新居民与本地居民的和谐共处,得到了省和嘉兴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成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二是突出重点,综治基础建设不断深入。继续以镇、街道综治中心和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调整充实了镇、村两级综治干部队伍,明确镇、街道党委副书记为镇、街道综治办主任;修订综治考核细则,建立健全了基层综治工作责任体系;开展领导督查和明查暗访,推进了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了综治基层基础。三是分工协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断完善。坚持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和 “抓早、抓小、抓苗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求,多次组织开展以劳资纠纷为重点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测预警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同时,按照领导挂帅,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矛盾不解、人员不散、工作不止的要求,及时调解了一批有难度、有影响的矛盾纠纷,查处了一批欠薪逃逸分子,促进了我市社会的稳定。四是整合资源,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专群结合,加大民间人力物力整合,不断扩展专业巡防网,拓展民间义务巡防网和治安技防网,形成了三网并举的治安防控格局。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专业巡防队员554人 ,义务巡防队166支2066人,路面电子监控点109处,推进了治安防控,挤压了犯罪空间。同时,充分发挥综治优势,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强化高危人员教育管理,严密治安复杂场所控制,减少了犯罪现象。五是重打严治,打击整治成效明显。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了“治理三车被盗问题”专项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和“打黑除恶”、打击“偷盗三线”、禁赌等专项行动,继续深化与法轮功斗争,重点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赌涉毒犯罪、抢劫抢夺犯罪、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始终保持了对敌对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1─10月,全市发生各类刑事案件3640起,与去年同比下降4.5 %,其中七类严重刑事案件11起,与去年同比下降8.3%,“二抢”案件67起,与去年同比下降18.3% ,违法犯罪打击处理数与去年同比上升0.1%,社会治安在犯罪诱因不断增多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平稳,我市的刑事发案已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分不开,与各综治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认真履职分不开,与广大政法综治干部开拓进取,奋勇拼搏分不开。在此,我代表市综治委,向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战斗在综治工作第一线的基层政法综治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居安思危,我们所面临的形势也不容乐观,必须清醒看到,我市当前仍处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渗透加剧,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犯罪诱因增多,刑事犯罪多发时期。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还有大量矛盾纠纷尚未化解,大量的治安问题尚未解决,大量的刑事案件尚未破获,特别是影响较大的“4.1”杀人案尚未告破,违法犯罪分子气焰依然嚣张,治安防控能力仍较薄弱,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为此,我们要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树立治安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工作措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狠抓落实,闯出一条新形势下pp综治工作新路子,推进我市综治工作新发展。

  下面,我结合市综治委近一阶段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构建和谐社会

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大会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对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维护安定团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平安是“和谐社会”最重要的阶段性特征。一个地方平安不平安,社会和谐不和谐,人民群众感受最深、最直接的就是社会治安状况。所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平稳,对于建设“平安pp”、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我们从事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每个同志,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提高做好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握和谐社会对综治工作的本质要求,深入调研,抓住重点,身体力行,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承担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

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关系民生的重大政治任务,又是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政治责任。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任期目标之一,定期研究,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找准自己的位置,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职责,积极支持和参与当地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本部门、本系统内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严密内部防范措施,落实下属单位综治工作指导和监督责任,真正做到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承担起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全面加强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平安pp”三连冠

确保“平安pp”三连冠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市各镇、街道和全体综治成员单位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这一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督促,全力推进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应当肯定,在全市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公安政法干警的辛勤努力,我市今年的打击工作已取得了很大成效,许多工作在嘉兴全市名列前茅;但是,就当前我市的治安形势而言,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还未能有效遏制,刑事发案还在高位运行,群众安全感受到影响。为此,要确保我市当前治安平稳好转,就必须在打击上下功夫。一是公安部门要广辟情报线索,强化侦查措施,落实破案责任,加大对杀人、绑架、纵火、抢劫、抢夺、涉黑涉恶涉毒等严重、暴力刑事案件和多发性、系列性偷盗案件的侦查,破获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抓获一批负案逃犯。特别是尚未破获的“4.1”杀人案,要继续组织精兵强将,领导挂牌,深化侦查措施,力争年内攻克。政法各家要密切配合,对疑难或有争议案件,要及时通气,加强研究,确保案件质量和打击质量。要继续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防范措施和“法轮功”人员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二是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综治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工商、宣传、文体、广电、建设、经贸、电讯等部门要密切协作,运用综合治理手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偷盗三车”、“偷盗三线”和赌博等问题。三是以公安力量为主,动员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企业综治干部参与,组织开展系列性治安清查统一行动,围剿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营造严打声势。

二是灵通情报信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现在起离元旦、春节不到二三个月了,这个时候是矛盾纠纷多发时期,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社情动态,按照信息在前的要求,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认真研判,及时全面掌握各种潜在的矛盾纠纷信息,提高预测预警能力。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最近下发的关于《打造无欠薪城市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企业劳资纠纷的排查和监管,对未按月结算工资或拖欠工资突出的企业,劳动部门要会同当地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及时结算、兑付工资,对已无力兑付职工工资的企业,劳动、公安、工商、法院、税务等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及时介入,全力做好职工工资追偿和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对欠薪逃逸的企业主,公安部门要全力追缉,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惩处。要按照领导包案、部门配合、责任到人的要求和坚持原则、方法灵活的工作方式继续加强手中矛盾纠纷个案的调处,着力化解一批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减少一批久访不息的信访户。要继续完善基层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从源头上减轻信访压力。要立足应对各种大规模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完善处置预案,切实提高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能力,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发挥综治优势,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驾驭治安局势能力的关键是建立一张严密的治安防控网。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各种手段措施,实行群防群治、群防群控。一是加强防范宣传,综治、公安部门要针对当前犯罪分子作案特点,编写印发群众易记易懂易做的防范实务小册,借助新闻媒体,开辟防范宣传栏目,增强群众主动防范理念,提高防范技能,减少因群众疏忽留给犯罪分子作案空间。二是拓宽筹措渠道,加强专业治安巡防队经费保障,不断改善巡防装备和队员待遇,稳定壮大巡防队伍。同时要加强巡防队员教育培训,增强巡防责任和发现、识别违法犯罪能力,改进巡防方式,切实提高巡防成效。三是公安部门认真组织,综治各成员单位带头参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健全巡防奖励机制,着力完善以村、社区治安巡防组织为主体的治安巡防网。四是整合民间财力物力,加大技防投入,拓展城区路面、社区特别是开放式社区和企业内部电子监控面,提高科技防范含量。五是认真贯彻《浙江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条例》,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落实治安责任制,加强内部治安防范措施,提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自身治安防范能力。

四是抓实基层基础,推进“平安pp”长效建设。平安建设的重点在基层。要按照深化“平安pp”建设的要求,扎实抓好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一是针对最近对基层综治工作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加强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研究完善综治中心工作机制,发挥综治工作中心的辐射功能,深入开展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综治工作室(站)规范化建设,重点要在村、社区和企业综治室(站)工作网络、工作措施、机制完善、硬件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下功夫,查漏补缺、加大措施,切实提高基层综治工作规范化水平,力争村、社区和企业综治室(站)规范化率和“综治进企业”覆盖面都在95%以上,不断推进和深化综治中心建设和“综治进企业”工作,真正实现综治工作网络延伸,工作前移,效益提升,确保综治中心建设和“综治进企业”这两项我市综治亮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二是深化新居民服务管理。今年,市委、市政府在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专门成立了新居民事务局,在各镇、街道和村、社区下设了新居民事务所、新居民工作站,配备了522名新居民协管员。下一步新居民事务局要认真研究稳定协管员队伍、提高队员业务素质的工作措施;研究完善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考核机制;抓紧新居民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实现新居民信息共享;强化出租房整治,加大对新居民服务管理职能部门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切实发挥新居民事务局强化部门职能作用;承担新居民服务管理的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按照市民化服务管理要求,研究落实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早日在新居民住宿条件、就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医疗、子女就学、法律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有大的改善,促进新居民工作生活的和谐。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和工作者队伍建设,营造关心、帮助矫正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加大农村学校保安力量投入,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危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研究综治责任考评机制建设,全力提升综治合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点在综合,优势在合力。做好综治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各部门特别是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加强督查、督办、考核和责任追究,才能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今年新修订通过的《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是我省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它对于落实综治工作责任、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增强综治工作意识,明确综治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增强综治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市综治办要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参谋作用,严格依照《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规定,加强综治各成员单位间的组织协调和工作督查,加强对基层综治工作检查指导,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规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要重视并发挥五部门参与综合治理的作用。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加强联系与配合,通过建立、健全、落实综合治理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社会治安案件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以及工作检查制度等,强化和落实综治责任。要把领导责任制落实到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和奖惩中,将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晋级、评优挂钩,作为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在考察或调动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或干部工作时,须征求市综治委的意见。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查处由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等行为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案件和重大事故等,大力查处党政干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是要严格综治责任制考核。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和措施,对综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过硬,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单位,要敢于碰硬,敢于动真格,坚决追究所在地方、部门、单位领导责任。并在这些地区、部门、单位的治安面貌改变之前,取消干部本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