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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网络课案例分析题答案

发布: 2021-09-24 10:05:13   阅读: 次 【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网络课案例分析题答案 案例分析题 题目1 刘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13年2月1日起至2016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13年6月18日刘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刘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刘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刘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刘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刘某的费用。

试分析:
1.刘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 2.刘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刘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 4.刘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为什么? 答:(1) 不需说明理由。王某在2005年6月18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处于试用期内,我国《劳动法》未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说明理由。因此王某不需要说明理由。

(2)可以单方解除。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考察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王某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用与用人单位协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

(3)用人单位不应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是王某提出的,且不属于双方协商解除,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4)王某不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劳动法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当事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当事人本身有过错。王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过错行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题目2 赵某是某公司的一名销售员,2018年8月,由于业务繁忙,公司多次要求赵某加班,并且威胁赵某如不加班则会辞退他。赵某在8月份有20个工作日,工作时间达到10个小时,并且连续两个周末没有得到休息。在月底领取工资的时候,赵某发现公司没有支付给他应有的加班费,只是给予了少量的误餐费。赵某在进行一番协商无果之后,无奈之下向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试分析:
1.某公司要求赵某加班的行为是否合法。

2.某公司应当如何支付赵某加班工资。

答:
1.该公司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时间应当遵循协商的原则,征得劳动者本人的同意,而不应当以胁迫或者威胁的手段。并且,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l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合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本案中,公司加班不属于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因此,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合计不得超过36小时。许某在2004年8月的加班时间明显已经超过了《劳动法》的限制,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权。

2.根据《劳动法》44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天景商贸公司应当遵照此条规定给许某支付加班工资。

题目3 李某于2001年6月开始在某市化学纤维厂工作,在工作时接触过有害气体。2014年12月突然病倒,被送疗养院治疗,2015年6月再次发病。同年底,李某调入某市仪表厂,档案中没有患职业病的记载。2016年8月,李某丧失劳动能力,医院确认为“三硫化碳中毒后遗症”,其职业病应形成于化学纤维厂工作期间。2017年3月,李某在某化纤厂补办了职业病有关手续。现在某仪表厂虽然承认李某有职业病,但晋升工资时将李某列入病假之列不给晋升工资。2016年至2018年三次住院不给报销医疗费,2017年停发了李某的保健费。2019年10月李某申诉到仲裁委员会,请求享受职业病有关待遇,补发2017年至今的工资差额、补报医疗费、保健费等。

试分析:
李某的前后两个用人单位谁应该对其患职业病承担责任。

答:李某在化学纤维厂工作时接触过有害气体,并经医院证明,其职业病应确定为形成于化学纤维厂工作期间。化学纤维厂将李某调出时,档案里未作从事有害作业记载,也没为其进行健康检查。《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规定,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变动工作单位时,事先须经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材料装入健康档案;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

据此,化学纤维厂应承担李某患职业病的责任,而仪表厂对李某的职业病没有过错。

题目4 农村村民赵某常年在外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做小工。一次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双腿残疾,从此失去劳动能力。其配偶因过度伤心导致精神失常,丧失劳动能力。赵某尚有一子现年八岁,正在读小学。很快,赵某一家便花光了当年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全家生活陷入窘境。

试分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赵某一家哪些人可以获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供养内容。

答:
1.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因此,赵某全家若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的,还应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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