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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

质监局服务企业措施

发布: 2022-10-29 14:30:34   阅读: 次 【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们结合质监职能,从综合管理、技术服务、行政执法三个方面,研究制定了24项措施,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活动。  

1、加大质量立市工作推进力度。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强对全市优势产业和企业培育和扶持,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综合竞争力;积极做好省、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评选和宣传工作,营造质量立市工作的良好氛围。  

2、继续落实首席服务官制度。全市确定300家企业为重点服务企业,每个副科级以上干部确定10家企业为服务对象,作为企业的首席服务官,统一协调企业在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问题,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方便快捷的服务。  

3.实行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制度。主动为企业送信息、送政策、送服务。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做到提前介入,从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许可、组织机构代码等方面全程跟踪服务;开辟质监“绿色通道”,对能一线解决的问题,一律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帮助解决问题;对本局直接审批的事项,实行“常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4、坚持“履行职责,服务先行”原则。对涉及质监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在进入正常审查程序之前,对相关企业进行免费的先行服务;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免费举办质量分析会,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5、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鼓励和指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积极组织引导全市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围绕全市主导产品和重点产品,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占领技术标准制高点,引领行业技术进步。  

6、扶持地方产品市场准入。在食品质量安全(QS)许可证的咨询、受理、汇总上报的各个环节中,加强对企业的免费指导,积极主动地与省局协调联系,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对获证企业采取定期巡查回访、信息通报等方式,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标准、实施细则等动态信息。  

7、实施企业管理咨询诊断,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供“诊断式”服务。积极邀请管理专家、咨询机构深入企业开展以降耗增效为主要内容的管理诊断活动, 对企业进行质量管理先进方法培训;建立企业质量管理经验交流平台,每年不定期举办企业管理现场推广会,促进企业把握现代管理方向,提升管理水平。  

8、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对企业请办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推行阳光政务,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企业”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公开质监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理质监业务所需材料目录,公开廉政规定及监督电话,增强工作透明度。  

9、实行检验提示函制度。对于需要周期检测的设备,在检测周期届满30天之前,主动向企业发出提示函,确保设备按期检测,为安全生产和提高产品质量服务。  

10、指导企业加强实验室建设。为企业新建、扩建实验室,购置检验检测设备,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企业所需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的检验能力和水平。

11、对于没有能力建立实验室的中小企业,实行产品委托代检服务,在充分告知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产品委托代检服务协议书,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抽样检验,做到出厂产品批批检验,质量合格。  

12、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和设备,要认真帮助企业分析技术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13、逐步推进在用特种设备基于风险的检验方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检验方案,合理安排和缩短检验时间,减少企业的运行管理成本。  

14、组织技术专家服务队。深入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服务,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为企业开展计量管理评价服务,综合测试服务。为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实现节能降耗提供管理与技术服务。  

15、大力加强技术机构自身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省局对洛阳市设立国家级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站的政策支持,为洛阳市六大产业基地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16、严格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认真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17、执法人员在进入企业检查的同时,要积极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  

18、对于新办企业的产品出现标识标注不规范的问题,首次免予处罚。  

19、对于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或需要认证的产品,企业在试生产阶段出现质量问题,且产品未进入市场销售的,免予处罚。  

20、对于下岗职工、残疾人开办的企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且产品未进入市场销售,能够积极整改的,免于处罚。  

21、企业在无主观故意、未造成社会危害情况下出现的一般产品质量问题,能够积极整改、主动召回、消除影响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轻处罚。  

22、建立110城市应急联动服务和“12365” 质量投诉举报机制,切实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对假冒伪劣产品特别是假冒我市企业名优产品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3、执法人员在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整改,根据企业需要开展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服务,真诚帮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4、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决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坚决杜绝借工作之便到企业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建立一支清正廉洁的质监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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