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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 2023-01-31 19:20:28   阅读: 次 【   

按照调研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7月3日,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

(一)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会议精神。市纪委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同志在听取汇报后作了讲话,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召开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组织召开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县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党风室负责人,市委巡察办正副主任、巡察组组长,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委局机关副主任以上干部,各乡镇(街)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三)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点部署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大排查活动。排查梳理全市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各类信访线索,区分办结、未办结、在办等情况,对未办结的重点信访线索由市县纪委班子成员进行包案督办,督促限期办结。二是开展扶贫领域线索处置大检查活动。成立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三是开展扶贫领域责任追究大督查活动。对全市2016年以来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一案双查”情况进行督查,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加大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对近期市县两级纪委在开展脱贫攻坚督查中发现的xx区x镇x村有关人员、xx县12名“第一书记”、xx开发区有关工作人员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问题x起共x人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积极发现和查处脱贫攻坚过程中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x次x起,其中,市本级通报x批次x起,涉及x人。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我市以集中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情况是:

(一)基本情况

2016年至今年7月,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xx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各县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风景名胜区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x条,查处问题x起,处理x人,党纪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其中,着力查处了xx区x街外社区工作人员杜某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xx区x镇x村党支部书记x某违规收取群众费用,x县x镇x村妇女主任x某套取民政补助资金、危房改造资金,xx县x镇农医所原所长x某骗取医疗保险基金,xx县x乡谭坊村村干部套取、私分农业补助资金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督查督办,有效传导压力。我市紧紧围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梳理出扶贫领域项重点项目,对24项重点项目及有关资金进行多轮“拉网式”重点检查和复核复查,有效传导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市纪委机关和有关派驻机构先后派出x个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单独约谈、实地踏看等形式,及时发现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督促整改。如,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发现的x个违规问题进行了延伸查处,收缴违规资金x元,处理党员干部x人;指导xx区开展了“人情保”、“关系保”复核复查,倒查公职人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现象,共发现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线索x起,查处问题x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2人。

二是开展专项巡察,切实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中“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低保”等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较集中的项目,组织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及时发现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民生、扶贫领域问题。如,xx区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机动式”专项巡察,追缴虚报冒领或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万余元,立案5起;x县通过对林业、农业系统惠民资金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从中发现问题x个,立案x起,移送司法机关x人。今年4月,市委派出三个巡察组对各县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风景名胜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扶贫民生项目进行了“机动式”专项巡察,从中发现问题线索x余条。

三是突出问责追责,推动责任落实。我市把问责作为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扶贫领域问题查处难、问责难的特点,动真碰硬,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的,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和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尤其是“零问题、零报告”的,分级问责追责,形成了“链条式”责任追究模式。如,xx县因有关职能部门在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中失职失责,x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同时因该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假配套问题,x名县乡党员干部被问责。今年5月,市纪委机关成立x个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对各有关单位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情况,帮扶人员到位情况和遵守有关纪律情况进行督查问责,着力查处了xx经济技术开发区某、x某等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多轮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如,xx区纪委对x镇x村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不力问题,追究了村第一书记贾某、党支部书记杨某的直接责任以及乡镇驻村班子成员刘某的领导责任;xx县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对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基本称职的x名第一书记,根据本人态度,县纪委约谈x人,全县通报x人并进行诫勉谈话。

四是从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用。今年,我们对2016年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系统梳理,下发了《2016年全市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通报》。同时,不断加大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公开通报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x批次x起,其中,市本级通报x批次x起,涉及x人。对通报的问题,广泛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了强力震慑。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扶贫领域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以权谋私等“微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责任不清、执纪问责不严等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少数基层单位党委(党组)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还没有思深悟透,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足,工作的举措不到位,检查工作重形式、走过场,工作成效不明显;有的党员干部能力和水平还不足,对存在的问题缺乏敏锐性,查找的问题大多停留在作风不实方面,没有盯住基层办事办证和执法检查等单位,没有聚焦以权谋私等问题。同时,发现问题渠道不多,主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

二是工作责任还不够明晰。扶贫领域问题大多涉及项目资金,但是在市级层面,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还存在脱节的问题,财政部门只负责资金的拨付使用,不对具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导致情况不清,责任不明;对扶贫民生资金没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特别是事前事中监督不到位,大部分问题只在事后检查才发现。在乡镇层面,极少数乡镇未担负起扶贫民生资金项目监管的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对村一级的压力传导不够,导致乡镇和村工作成效不佳。经过对全市各乡镇(街)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有的县区还不同程度存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问题、零报告”村(社区)。

三是执纪问责还不够严格。少数部门单位重问题整改、轻问责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只要求及时整改,不主动提交问题线索,不愿处理人、不想问责干部,间接助长了问题滋生。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不严,处理人偏轻偏软,也不进行责任倒查。各县区上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虽然不少,但执纪审查质量还不高,成案率比较低。

(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厘清职责、传导压力,问题导向、细化举措”的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助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开展一次专题约谈,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级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失责追究马上办、立即查。坚持刀口向内,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xx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这一制度利器,对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层层传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工作情况。组织一次专题调研,组织市纪委班子成员对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以及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调研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履行职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并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归纳、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基本摸清我市当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执纪问责。部署一次专项活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大排查、线索处置大检查、责任追究大督查”活动,全面梳理全市2016年以来的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对未办结信访线索进行包案督办;全面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规范处置办理程序;开展“一案双查”督查活动,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等。通过“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着力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追责问责,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狠抓一次问题整改,针对省委办公厅刊发的《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值得重视共性问题》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脱贫攻坚督察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的有关问题,一一对照,进行核实,提出整改意见,对其中涉及的失职失责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市委巡察组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扶贫民生项目“机动式”专项巡察中发现的x余条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对倾向性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立即进行整改;对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督促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对省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构建大工作格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更好服务于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组织、宣传等多个部门的力量,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组织保障和舆论支持。同时,扶贫领域涉及的项目、资金往往点多面广,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时,离不开审计、财政、发改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建议省纪委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出台专门的规定或意见,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构建大工作格局,形成“大合唱”局面。

二是建议强化“机动式”巡视。当前,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在市县两级层面,一定程度上存在“问责基层干部多,问责部门领导少;问责基层政府多,问责职能部门少”的现象。要加大对职能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倒逼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议从上到下加大对职能部门的“机动式”巡视巡察力度,哪里问题突出就巡视巡察哪里,在向下传导压力的同时,继续保持职能部门的责任压力。

三是建议采用新科技手段。扶贫领域资金拨付与项目管理普遍涉及多个层级、部门、程序,出现问题后往往情况不清,责任不明,监督执纪问责难度较大。建议充分运用新科技手段,建立省级扶贫领域大数据监管平台,逐步将扶贫惠民补助、低保、医保等各类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纳入省级扶贫领域大数据监管平台,在数据比对、资金流向等方面实行监管,形成一整套科学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堵塞漏洞,源头治理,同时可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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