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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3:2020年安全工作重点

发布: 2021-09-28 00:04:49   阅读: 次 【   

2020年区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3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全县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和专项整治,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总体目标是:实现“一遏制、一杜绝、一防范”三个一目标,即坚决遏制重大和特大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范围内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一、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入开展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将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开设专题专栏,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和对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制定本行业领域“两个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重点解决层层开会、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调查处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县安委办、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指导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3.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建立完善镇、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推动有条件的镇、社区建立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县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安委办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形成安委会牵头抓总、专委会分工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县安委会办公室、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分工负责)。

4.推进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落地见效。修订完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分工,进一步理清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按照《X省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指南》,组织开展责任落实和网格化建设试点;
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县安委会办公室、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部门分工负责)。

5.强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安全生产月度会、例会制度,定期对苗头性问题进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
及时分析敏感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和问题突出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开展警示提醒、约谈提醒(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6.加强考核督查,推动工作落实。精心组织综合督查、暗查暗访,减少检查次数,提高检查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安全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督查“指挥棒”作用,推动中、省、市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全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7.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按照省市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安全职责,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加强中省市驻X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发挥国企示范引领作用(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8.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建立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自评、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奖励举报和约谈问责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守信行为激励和失信行为惩戒(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9.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全体人员。鼓励其他行业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攻坚 10.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评估,落实红、橙、黄、蓝分级管控,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开展治理整顿;
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机制;
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和重点县指导服务;
开展精细化工、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全县精细化工企业实施整顿提升,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攻坚。全面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惠和问题。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工期和试运转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深入推进非煤矿山优化开采布局、简化生产系统,减面、减头、减人。(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2.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深入推进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开展货运源头装载和车辆非法改装集中治理,严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运输企业和“两客一危”安全监管,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持续推进道路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示范工程和“路长制”建设,完善立交桥上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道路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深化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进一步明晰住建、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夯实建设、监理、施工等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严查以包代管、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塔吊、架桥机等工程机械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严防“带病”作业(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开展消防安全攻坚。推动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主导、行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单位自主管理的工作机制,深化落实消防领域“放管服”要求,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精准整治消防突出问题。以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老旧小区、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和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为重点,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活动,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县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市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切实抓好安全专项治理 15.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以危险化学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和安全监管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为重点,集中整治5个重点方面、14大类、98个具体问题,推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及时跟进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展,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深化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整治。加强爆破、吊装、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外包作业专项整治。对10人以上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对采用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的实施停产限期整改,全面排查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学习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经验,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县非煤矿山、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县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对特种设备领域安全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开展老旧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风险评估,督促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强化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整治。推动建立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路外施工安全管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配合铁路管理部门加强支线铁路安全管理,加大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工作的推进力度(县安委办协调,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开展城镇道路塌陷隐患整治。全面梳理排查城镇湿陷性黄土区域、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地下人防工程影响区域主要道路,对发现的塌陷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健全完善城镇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开展其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水上交通、公路交通、农业机械、油气管线、城镇燃气、民爆物品、电力、军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县级有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着力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范 21.严格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强化规划和评估引导,督促各镇和部门在城镇规划、产业规划、工程项目引进中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持续加强安全风险预防机制建设。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预防体系建设指南》,抓紧制定分区域、分行业的安全风险管控“一图三清单”(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清单)。2020年高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3.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省市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加大整改治理督导督办力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县安委会每半年至少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县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加强重大风险源监测预警。在完成危化品企业一、二级重大危险源联网的基础上,实现三、四级危险源联网监控。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管道、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5.积极推进安全发展创建。研究制定我县安全发展建设评价细则和管理办法及服务指导措施,推进平安X、平安交通、平安农机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活动(县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单位和煤炭、油气、电力、交通等涉及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的安全指导服务,严防忙中添乱;
研究制定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简便流程,督促指导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七、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7.推进安全生产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深入贯彻我县《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推动落实2020年改革任务。加强高速公路隧道、公路桥梁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
加强危化品主通道应急处置力量和机制建设;
加快安全辅助驾驶技术应用和已运行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
全面推动石油化工企业退城入园和人口密集区域危化品企业搬迁工程;
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镇安全保障体系(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8.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扎实推进灾害严重、资源枯竭、长期技改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化工的整顿关闭工作,杜绝已明令淘汰的设备及工艺进入设计、生产等环节(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9.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先进科技应用。借助X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全省大货车监控平台建设,推动“X省三客两危一隧道智能监管服务平台”的深度应用(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快推动危险化学品防泄漏爆炸、“两客一危”防碰撞和4G终端等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0.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对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年度自评情况和已达标的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牢安全工作基础和安全管理基础(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育安全文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企业安全承诺宣誓”、“全国交通安全日”、“我家的安全故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等活动。健全公民安全教育体系,积极推动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培训、轮训(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健全危化、非煤矿山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和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互补的工作机制;
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加强园区、开发区和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3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制定分级分类执法责任清单,建立分级分类执法体系。推广“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利用应急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和应用平台试点“互联网+执法”模式,建立执法信息化机制(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
紧盯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以及吊装、有毒有害等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5.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按照中省市部署,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县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按规定配备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
积极推动委托镇政府执法,力争县、镇执法人员持证率实现100%,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县应急管理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负责)。

36.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有关镇、县级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
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加大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严肃查处道路运输事故简单化处理、事故调查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加强安全生产法规预案体系建设 37.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认真梳理我县安全生产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制度建设工作,积极解决与现行应急管理体制不相适应问题(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8.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修订完善县级安全生产专项预案和相关规划,督促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事故响应处置能力(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9.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全面总结评估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认真谋划“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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