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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发布: 2022-08-16 14:30:09   阅读: 次 【   

为进一步做好水运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xx市2019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安委〔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水运行业实际,我处制定了《2019年xx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就第三季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内河砂石运输船专项整治。我处分别与海事局、船检局了解目前砂石运输船舶《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的发放情况,初步掌握了砂石运输船舶的相关资料,下一步我处将开展砂石运输船舶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核发工作,对取得有效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的船舶,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

二、开展码头生产安全整治。我处对全市15家码头企业开展考核及检查,重点是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标志标线清楚,特种设备是否在有效期内、各种生产操作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对一些码头生产设备、消防设施、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提出了整改要求。

三、开展水运企业安全整治。3月份,我处对22家水运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重点对企业的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的落实、应急体系建设、事故控制等进行综合考评,从考评结果看,大多数企业能正常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活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四、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春运期间,我处深入辖区重要乡镇渡口开展督查。“中秋”、“国庆”节前,我处组成多个检查组,对各县渡口渡船开展检查。各县航务所加大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对渡口安全设施、船舶运输证件、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配备等进行隐患排查,杜绝非法载客和非法渡运行为。

五、我处多次深入港口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非法用工、无从业资格证上岗、违章指挥、违反安全作业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未按规定实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前申报的,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或管理的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现象。制度基本建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均能按要求制定方案

六、目前我市在建的港口工程有阳和码头和鹧鸪江1~4号泊位工程。我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了港口建设施工安全的检查工作,并将有关文件要求传达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安全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和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情况;非法分包、转包以及违章作业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配备持有效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按要求投入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的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等等。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比较突出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按照要求经过培训并持有安全生产岗位证书;

2、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还没有形成制度化;

3、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4、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够强;

5、大部分渡船救生泡沫块残旧,救生设施需改善;

6、码头存在乱堆乱放现象、安全标志未全、码头区域有外来人员钓鱼等。发现问题后立即要求企业整改。

三、整改措施

1、我处针对大部分渡船救生泡沫块残旧的问题,已在第一季度行业安全例会上对各县航务所提出。要把农村客运船舶燃油补贴政策纳入到日常的管理中,约束船主的经营行为,防止超载,通过对近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宣传,督促船主及时更换标准救生衣,提高渡运安全,为广大群众乘船提供安全保障,目前,10个县的渡船基本上都配备了救生衣。

2、要求水运企业、港口企业根据(新)港航系统安全管理目标年度考核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础档案管理,按要求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全市港航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我处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的港口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落实相关单位整改情况。

xx市港航管理处

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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