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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调研报告

发布: 2022-11-26 10:50:09   阅读: 次 【   

我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及自治区农业厅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关怀下,结合实际,履行职责,以综合执法为主,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积极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经过八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机构建立情况  

至2011年10月底统计,全市各级农业部门现有在岗农业行政综合机构执法人员共47人,其中专职执法人员23人,兼职执法人员24人。扶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已获得人员编制部门核准编制7人,并列入财政全额拨款。全市共配置农业行政执法车8辆,调查取证用的照相机7台、摄像机5台、计算机8台和传真机4台等农业行政执法装备设备。  

二、主要成效  

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从无到有,通过八年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效。全市2003年至2011年共立案查处各种农业违法违规案件1330起,罚没金额263万元,有效地震慑农资生产经营各种违法行为,维护了全市农资市场的稳定。主要做法有如下几点:  

(一)整合资源,增强力量。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将原分散在各科、室和技术推广、经营服务机构中的行政处罚权剥离出来,有效地克服政、事、企不分的状况,使执法机构专司执法,规范了执法行为,解决了过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公平现象,体现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也使农业系统的推广、经营机构能够专心致志抓好本职工作,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结合。同时,将过去的多头执法、分散执法改变为现在的综合执法,也有利于明确和突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较好地解决过去农民对农业案件投诉难、处理难、维权难的问题。一是市本级将本局下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站如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环境保护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列入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设立种子、农药、肥料等三个执法大队,增强农业执法力量。二是县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从各专业站抽出有较好执法基础的人员组成。  

(二)明确职责,提高能力。推行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有效地克服过去执法机构分设过细带来的人、财、物分散和执法无力的状况,形成整体执法的优势,提高执法的威慑力和办案的效率。执法队伍实现了专职化,执法人员一心一意搞执法,认认真真学法律,不仅掌握实体法,而且熟悉程序法。同时,便于规范学习制度,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推行综合执法,还有利于对一些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并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快速反应能力,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农业行政执法支(大)队由农业局直接领导,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农业执法人员大多为农业技术干部,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多,执法技能不高,必须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及执法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一是组织参加自治区或市级各种法制培训,通过考核,领取由自治区法制办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二是由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农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技能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实际办案水平;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各执法人员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四是开展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案卷评查,从案例案卷中吸取经验,达到边办案边学习,边提高的目的。  

(四)严格执法,规范行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坚持持证上岗,做到依法、依规执法,杜绝有法不依,有规不依;坚持公正执法,杜绝随意执法;坚持廉洁执法,杜绝以权谋私。努力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执法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使农业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文明执法,杜绝了“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树立农业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农业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凡有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行为的不得参与农业执法。  

(五)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一是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市农业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和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农业行政执法18项制度,形成办案制度、办案程序、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使我市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轨道;二是坚决执行农业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管理制度。执法过程中的罚没款,由支队指定人员统一收缴,全额存入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截留、挪用或支配罚没款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主要体会  

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搞好农业行政执法的总体方向。经过八年来的实践,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保障综合执法成功的关键。农业行政执法能否推行执法综合,关键在领导。因为首先牵涉到本系统各部门的责权利而产生内部分歧;其次执法人员的选择和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的提供,都需要部门领导一把手决定。如果一把手能按照综合执法要求进行综合执法,解决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清除内部一切杂音和阻力,那么综合执法便取得了成功的一半,反之,综合执法将起色不大或不能成功。这是许多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  

二是公正廉洁是开展综合执法、依法行政的法宝。对涉及本系统内部职工家属子女,或亲戚朋友,或社会其他从业人员,持什么样的执法态度是决定综合执法能否长期持续推向深入的关键。是否一视同仁是衡量农业执法公正廉洁的砝码。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区别违法违规的性质和可能的危害后果,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同等实施公平、公正处理或处罚,才能使管理相对人信服。   

三是打造执法魅力是树立农业执法威信的主要手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是打造执法魅力的基础。通过建立执法承诺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廉政制度等各项制度和规定,严格约束执法队员,规范执法行为;秉公执法是打造执法魅力的关键。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不搞“吃、拿、卡、要”,便能在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当中树立起良好的农业行政执法形象。这是执法队伍的内部形象,体现出的外部魅力;高质量的执法培训是打造执法魅力的新途径。开展高质量的培训,一方面,可提高农资生产经营人员素质,减少违法事件的发生,保证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培训,展示执法人员的全方位知识结构及演讲能力,体现了执法队伍内部人格魅力。  

四、存在问题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就整体来看成效是明显的,但是,从现状来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对滞后,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和现实的问题制约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表现在  

(一)发展不平衡。由于有的单位领导对综合执法认识不足,虽然成立了机构,但有名无实,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没有抓到点子上。  

(二)执法装备落后。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我市的农业执法装备比较落后。执法专用车辆是2002至2005间配置的,经过多年的连续使用,已经老化,多数县(市、区)无手提电脑和摄像机等勘测设备。  

(三)人员、经费紧缺。一方面,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要求县级农业执法部门处理的事件和纠纷逐年增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编人员少,执法经费不足带来的负面效应日渐显现。另一方面,县(市、区)级农业执法队伍因经费、设备原因,维持工作勉为其难。  

(四)执法人员素质亟待提高。过去的农业主要就是技术服务,技术人才不少,现在搞执法就有一个业务不对口问题,半路出家改行确实有许多困难,在法制健全的时代从事执法工作,没有较高的法制功底是不行的,要想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就必须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因为执法机构编制没有,农业执法人员流动性大,执法人员随时都可能失去执法身份。  

五、几点建议  

(一)针对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把加快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上。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目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近百部,要执行好这么多法律法规,没有健全的机构和高素质的执法人员是不能实现的。农业执法机构又不同于其它机构,是依法增设的。
  (二)对执法人员"半路出家"的问题,大力加强素质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农业执法队伍已迫在眉捷,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把农业执法素质建设放在首位,用心用力用投入去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素质,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政策和法律专家。
  (三)针对执法管理缺乏到位的问题,狠抓执法制度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关键在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抓好规范执法,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察制建设活动,落实执法档案管理、执法人员考评制度,实现农业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
  (四)针对软件硬件较差的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支持,争取投入,改善工作条件。目前我市农业执法处在初级阶段,人员、经费紧缺,影响了执法效果。为此,在今后既要履行职能,又要主动争取市领导支持,争取财政部门相助,适当安排农业执法经费,解决执法人员后顾之忧,确保农业执法人员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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