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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方案]

发布: 2021-07-31 10:10:52   阅读: 次 【   

全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3.2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坍塌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扎实推进全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区房屋建筑施工形势平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有关要求,决定即日起立即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

一、明查暗访重点地区和对象 明查暗访的重点地区:全区处于在建阶段的房屋建筑项目;

重点对象:发生房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项目以及处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阶段的建筑项目。

二、明查暗访检查时间 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9月30日 三、明查暗访检查事项 (一)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 1、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

2、组织各方主体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3、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

(二)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危大工程落实专项方案安全管理情况。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等要求,重点检查下列行为:建设单位未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未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未按方案实施,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未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到场带班检查;
监理单位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等。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重点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拆除管理过程中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操作人员资格、安全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及安装完成后的使用登记备案等环节;
要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过程监督管理,严禁恶劣天气时进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拆除及升降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进行升降操作时下方应设警示区域专人看护并严禁有人进入。要重点检查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的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要求,重点检查下列行为: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
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上岗作业前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和体检,未接受高处作业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未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强度及挠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
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5、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6、消防防火安全管理情况。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重点检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危险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

7、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情况。包括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喷淋、雾炮等设备并正常使用,是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的管控要求。

(三)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情况 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编制落实情况;

2、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危大工程监测方案审查情况;

3、对危大工程的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验收、整改情况;

4、其他应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理情况。

四、明查暗访组组织形式 成立以区住建局分管局长为明查暗访组组长、区住建局建工科、区质安站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明察暗访组组员,并随机邀请3-5名市级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共同组成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小组。

五、检查方式和要求 明查暗访活动,每月开展一次,采取随机抽查1-2个项目等方式。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详细真实地记录检查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开具整改意见书和执法建议书,及时跟踪整改和处罚结果。检查组成员在明察暗访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廉洁执法。明察暗访结束后,要及时汇总相关资料,将督查情况报告报市级主管部门、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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