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学习网>领导讲话 > 党委党建 >

党委党建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对物流业的影响

发布: 2021-01-09 04:10:57   阅读: 次 【   

摘要:目前,我国快递企业数以千计,并保持高速发展,而近几年我国的快递业面临转型升级和生存发展的双重压力。即“随之发展,快递企业正陷入同质化竞争下惨烈的价格战时期,盈利水平普遍不高。”本文从当前邮政企业与快递企业在市场上的发展现状出发,根据双方现有的竞争趋势,分析了即将要征收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标准,评论了征收邮政“份子钱”的不合理性及对市场的影响。同时,进一步根据双方各自的观点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邮政 基金 竞争 评论 快递

中国邮政业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已发展成遍布城乡的全程全网系统,利润也并不小。快递业的发展步伐正在继续加快。但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邮政法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这样一来物流快递业与邮政业的发展就出现了利益性的问题。

1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提出及标准

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邮政法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2012年底,财政部和国家邮政局以资助中西部和农村地区等“无利可图”的邮政服务为名,提出了向快递企业征收普遍服务基金。《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收200万元以下企业可免征。

2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不合理性分析

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首先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只不过因为邮政企业是国企,快递企业是民营企业,两者形成“大哥”、“小弟”的关系。现在“大哥”单方面转嫁亏损,没有考虑“小弟”的处境,没有为其发展预留空间。再说邮政局本身也经营快递业务,向其竞争对手收钱,无疑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不利于快递市场的健康发展。

3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对市场的影响

3.1 物流企业面临“雪上加霜”的压力 我国快递企业数以千计,并保持高速发展,而且正处于转型升级期,现阶段国家政策应该以扶持、培育和规范为主,同时面临着转型升级和生存发展的双重压力,快递业在增值服务标准化、服务质量和成本控制的精细化等方面,有很长的路要走。然而征收邮政“份子钱”将从快递企业利润的30%-50%抽走,会使整个行业“雪上加霜”。

3.2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最终伤害消费者 民营快递企业未来5年处于靠融资来发展的时期,将会产生投资性亏损。此时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会加重非邮政快递企业负担,一旦民营快递不能承受这种成本,必将会通过价格调整的方式把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转嫁给消费者,直接后果是“谁使用快递服务谁就需要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而这最终将导致消费者的爆发。本身在网购领域,商家已经把价格降到极低,并大量采取免快递费的办法来竞争。一旦加价,则成倍的压力将首先转嫁到电商之上,本来生存已经堪忧,最终只能通过变相在商品上“涨价”而摊薄快递费,可网购者还会乐意购买涨价后的商品吗?

3.3 电商行业的压力成倍上升 征收邮政“份子钱”的消息一传出,各个快递企业都在算一笔账:“如果一单快递平均最多就赚个5角,我们平均每天是400万单,如果每单抽走1角,每天就抽走了是40万元的利润,那么企业还剩多少利润?”如此一来,快递行业赖以发展的生存血液也会因此而被抽干,失去循环能力,更关键的是由此带来的连锁反应。

4 邮政企业与物流快递企业各自的观点

4.1 邮政企业的观点——“符合国际惯例” 就在快递业和相关行业的争论中,中国邮政对于“份子钱”的解释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宣称,将快递企业作为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对象属于国际通行做法。然而,我国快递企业主要集中在有盈利的城市和线路上开展邮政业务,广大农村、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邮政业务则主要由邮政企业承担,为体现公平竞争原则,快递企业应适当分摊邮政普遍服务成本。

4.2 物流快递企业的观点——“以纳税方式已经承担了义务” 物流快递企业坚持,如果非要向快递企业收取普遍服务基金,便采取以下两种措施来应对:其一即如果非要向快递企业收取普遍服务基金,快递企业势必会将这部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将使每单快递服务涨价。其二则是“有形的拆分图谋”,即穷则生变,一些快递企业在试图钻政策的空子。《办法》对于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收200万元以下快递企业网开一面,免征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目前很多快递企业都是加盟性质的,如果把大拆小,每一个企业就有可能逃过该基金了”。

5 假如要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应坚持以下原则

①以现有企业的稳定发展为主要前提。我国的物流快递业面临着转型升级和生存发展的双重压力,特别是在解决增值服务标准化、服务质量和成本控制等问题上压力非常大,国家政策应该以扶持、培养和规范为主,而不是以影响现有企业的发展为主。②必须体现公平、透明等特性。在欧洲设立基金的前提,是开放普遍服务市场,且是在遵循透明、非歧视的原则下,证明普遍服务对提供者构成不公平财政负担时进行补偿。既然国家对邮政“份子钱”的解释是“符合国际惯例”,那也应该采取并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和非歧视的特点。③双方遵循互相协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上文已经分析过,邮政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就好比“大哥”与“小弟”的关系,哥儿俩在利益上有争议,理应坐下来平等协商,风险、成本均摊,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但现在却是“大哥”单方面转嫁亏损,没有考虑“小弟”的处境,没有为其发展预留空间。

6 总结

本文首先介绍了当前邮政企业与快递企业在市场上的发展现状;其次根据双方现有的竞争趋势,分析“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提出的原因及标准;再次针对邮政“份子钱”的不合理性及征收后对市场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及评论;最后根据双方各自的观点提出如果要征收邮政“份子钱”必须遵循稳定发展、公平、透明及相互协商等相关原则。

参考文献:

[1]刘雅静.邮政普遍服务补偿机制亟待完善[J].中国国情国力,2009(3):26-28.

[2]邵怡兰.关于中国邮政普遍服务义务与赢利冲突的探究[J].中国市场,2009(49):36-37.

[3]李永红.邮政通信市场管制与邮政普遍服务实现研究[J].情报杂志,2005,24(1):13-15.

[4]蔡秀芹.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必要性分析[J].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09(6):23-24.

[5]张毅.试论邮政普遍服务的涵义及补偿机制[J].邮政研究,2008(12):20-2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