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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_专项党费使用方案

发布: 2021-06-23 10:04:31   阅读: 次 【   

关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章》和党费规定为基本依据,以党支部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对20xx年4月《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以及省《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x组字〔20xx〕15号)实施以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党费收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在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7月2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7月5日前)   各党总(支)在认真做好20xx年以来党费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xx年4月至20xx年底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党费规定,提高党员对交纳党费的思想认识,帮助党员搞清楚自己是否存在欠交、少交党费的情况;
同时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形成自查报告,并于7月5日前报镇党委。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9日前)   各党(总)支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抓好整改工作。对因不了解党费规定而没有足额交纳党费的,教育引导其主动补交;
对补交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其他群体中的党员,经党(总)支研究并报上镇党委批准,可以少补或不补交;
对补交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本人申请,经党(总)支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分期补交;
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交甚至不补交的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各党(总)支请于7月9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镇党委。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14日前)   镇党委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党(总)支党费收缴工作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 问题将书面反馈给各党(总)支。各党(总)支根据书面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提高,及时将整改情况报至镇。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前)   镇党委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同时,把党费工作作为今后各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机构。镇党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镇党委书记xxx任组长,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任办公室主任,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狠抓责任落实。督促各党(总)支落实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挂图作战、集中攻坚,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松手、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3、严明工作纪律。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简单化,不能以补交了多少党费来衡量整治成效。专项整治工作一律不做宣传,有关情况和数据不向社会公布。加强舆情监控,防止负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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