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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深入开展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工业固废处置方案

发布: 2021-06-19 20:24:47   阅读: 次 【   

XX街道深入开展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县安委会《XX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X安发〔20XX〕X号)和《开展全县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年行动的实施方案》(X污防攻坚指办〔20XX〕X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机构 街道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街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村(居)书记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村建站、安监办、企服站、卫生院、学校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村建站。

二、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认真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和省、市、县整治工作方案,突出以危废固废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为重点,深入开展危废固废风险点大排查,摸清全街道危废固废环境安全风险底数,全面落实整治。坚持聚焦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统一、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条块结合与各负其责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把动员全民参与与强化社会监督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全街道环境安全保障水平,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整治重点行业 (一)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包括:1.化工企业(蒸馏残渣、包装物、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
2.机械加工企业(废机油、废切削液、乳化液);
3.表面处理企业(废酸、废碱、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涉及铅、镍等重金属的企业产生的污泥、废渣、边角料、包装物;
4.涉及铅蓄电池的电动车、汽车的销售经营、维修、拆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5.使用活性碳、石棉的企业;
6.有喷漆、喷塑、电泳工艺企业;
7.石油、天然气开采、井下作业、运输、贮存单位;
8.医药、农药制造、经营及使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9.危险化学品(高危化学品)使用单位;
10.医疗废物产生机构等。

(二)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

(三)产生危险废物的各类实验室。

(四)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场(点)、废弃场(点);
重点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厂、铸造企业、服装服饰加工企业、玻璃拉丝生产企业等。

四、整治重点问题 突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聚焦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安全监管水平不适应化工行业快速发展需要等方面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力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1. 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危废固废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整治:党委、政府是否把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属地安全工作内容,制定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危废固废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危废 固废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推动危废固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 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重点整治:履行行业领域危废固废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特别是机构改革后,落实危废固废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站所和单位制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危废固废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细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分析研判危废固废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危废固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危废固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危废固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专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村(居)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村建站、安监办、企服站、卫生院、学校等单位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1) 3. 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重点整治:企业在危废固废规范化贮存、转移、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完善危废固废全过程安全处置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危废固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危废固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时序安排 此次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1月底开始,2020年12月底结束。专项整治共分为五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自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召开街道环境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会,动员各村(居)、有关部门 要强化组织领导,以实现重大环境安全风险底数清楚、一般环境安全风险建档造册为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4月30日。根据上级新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各村(居)、有关部门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有序地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深入开展涉及危废固废环境安全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完善危废固废环境安全风险数据库;
要立行立改,同步排查并消除风险点的事故隐患,督促环境安全风险点管理单位同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已形成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治;
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和应急方案,严防紧守,限期消除。

(三)检查执法阶段。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县相关部门会对街道进行调研指导,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组织抽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进行挂牌督办;
对环境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回头看”阶段。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排查出的环境安全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
要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清楚、情况明白、管控到位,对一般安全风险要建档造册,跟踪抽查,通过管控提升街道的整体安全水平。

(五)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2月10日前,街道进行汇总后报县生态环境局,由县生态环境局将本次专项治理情况总结上报县安委办和市生态环境局,同时做好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历亲为、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出现推诿扯皮。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各村(居)、有关部门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和联系人(附件2,电子档)于4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字当头,细化责任。各村(居)、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工作职责,全面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薄弱环节,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序时进度要求,强化工作力量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问诊、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全面排查一般性、习惯性违章违规行为,真正把隐患消除在现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风险点,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绝不手软,全力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三)抓实责任,凝聚合力。各村(居)、有关部门在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的同时,要在源头管控上压实责任,严格履行规划设计、技术标准、基础设施、行业准入、宣传教育等源头环节的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在源头上提升街道各领域的环境安全系数;
在过程管理上压实责任,强化对各行业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对未严格开展环境安全风险排查,一旦发生事故的一律从严倒查,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属地的安全监管责任。

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居)、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报送上周工作开展情况(附件3、4、5,电子档)。做好年度工作总结,2020年12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盖章及电子档)报送街道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电话:XX。

附件:1.XX街道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分工表 2.XX街道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人员信息表 3.危废固废环境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 4.危废固废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督查情况统计表 5.危废固废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清单 附件1:
XX街道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分工表 检查整治 行业类型 序号 检查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 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 1 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制内容。

各行业主管单位、各村(居) 2 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3 明确专人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4 医疗机构是否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医疗废物,台账是否完整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卫生院 5 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建设是否规范、安全。

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 6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超范围、超产能经营 各行业主管单位 7 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场所和设施是否经安全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送、处置是否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落实到位 8 申报、处置联单是否符合逻辑 9 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录库并公开 涉废铅蓄电池行业 10 工业企业产生的废铅蓄电池规范管理情况 企服站 11 涉及铅蓄电池的电动车销售经营、维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废铅蓄池规范管理情况 企服站 12 涉及铅蓄电池的汽车的销售经营、维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废铅蓄电池规范管理情况 企服站 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 13 落地油、清罐原油、油泥油渣等危险废是否规范收集、申报、贮存、处置 油管站、安监办、村建站 14 危险废物是否超期贮存,贮存场所是否规范、是否经安全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15 报废农机拆解单位的合法性审查,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否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场所是否经安全评估 农村工作局、安监办、综合行政执法局 16 报废汽车拆解单位的合法性审查,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否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场所是否经安全评估 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办 17 合法废品经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废物是否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场所是否安全评估 18 非法废品经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查处取缔 综合行政执法局 化工企业 19 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申报、处置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企服站、村建站 20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是否规范及安全评估情况 企服站、安监办、村建站 21 废弃原辅材料及危险化学品申报、贮存、处置情况 企服站、安监办、村建站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废乳化液、废石棉、废漆渣等产生企业 22 是否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 各行业主管单位 检查整治 行业类型 序号 检查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 23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规范、是否经安全评估 污水处理厂 24 产生的污泥是否及时规范定性、是否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台账是否齐全 村建站 25 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贮存场所是否经安全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垃圾集中处理场所 26 生活垃圾填埋场是否达标建设和安全评估 村建站、安监办 27 生活垃圾收集中转站是否及时清运垃圾、是否经安全评估 28 粪便处理场所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经安全评估 29 建筑垃圾集中贮存场 所是否规范,是否经安全评估 村建站、安监办 涉及重金属生产企业 30 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否规范收集、贮存、申报、处置。

企服站、安监办、村建站 31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规范建设和经安全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32 危险废物是否超期贮存 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33 是否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废农药包装物 农村工作局、安监办 34 废弃农药是否收集、申报、贮存和处置,贮存场所是否规范和经安全评估 废弃危险化学品(高危化学品) 35 危险化学品(高危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情况排查,排查情况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监办、企服站、综合行政执法局 36 废弃危险化学品(高危化学品)处置环节的环境管控 安监办、企服站、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验室 实验室 37 学校实验室废物收集、登记、安全处置及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中心小学 38 医疗机构化验室、检验室废物收集、登记、安全处置及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卫生院 39 动、植物检验化验室废物收集、登记、安全处置及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农村工作局 40 食品、药品及产品质量检验化验室废物收集、登记、安全处置及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 41 环境监测化验室废物收集、登记、安全处置及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村建站 42 工业企业实验室废物收集、登记、安全处置及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企服站 畜禽养殖场及畜禽粪便处理场所 43 是否规范收集、处理畜禽粪便及药物包装物 农村工作局、安监办 44 畜禽粪便收集、贮存、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和经安全评估 年产生一般固废 45 是否规范收集、贮存、处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 企服站、各村(居)、安监办、村建站 检查整治 行业类型 序号 检查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 10吨以上铸造、服饰加工、玻璃拉丝等企业 46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建设是否规范和经安全评估 注:责任单位排名在前的为牵头单位。

附件2:
XX街道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人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类 别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邮 箱 备 注 分管领导 业务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3 危废固废环境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审核人:
填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行业领域 发现整改突出问题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执法处罚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已发现 已整改 整改率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关闭取缔 停产整顿 暂扣吊销 证照企业 罚没 金额 追究刑事责任 合计 (个) (个) (%) (项) (项) (%) (家) (家) (家) (万元) (人) (家) 16.危险废物处置 备注 从本周起,信息统计严格实行周报送制度,填报上一周以来情况。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危废固废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督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审核人:
填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时间 参加检查督查人次(名) 检查企业 (单位名称/地址) 典型问题和重大隐患(简要情况) 整改措施或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 市领导/牵头部门局领导/县区领导(只填写带队领导姓名) 专家 工作人员 合计 1 2 3 汇总 (个数) (个数) 备注 从本周起,信息统计严格实行周报送制度,填报一周来情况。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危废固废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清单 填报单位:
审核人:
填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 时间 牵头 部门 牵头 领导 属地 政府 单位名称 问题表现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进展 情况 1 2 3 。

备注 从本周起,信息统计严格实行周报送制度,填报一周来情况。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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