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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实习

2022关于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职能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 2023-01-25 17:00:33   阅读: 次 【   

设立村级纪检委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是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客观要求;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化基层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2019年以来,x市积极发挥村纪检委员的职能作用,强化村(居)“小微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微腐败”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近期,根据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x市纪委监委专门对这个课题进行了调研,探索切实有效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作用的方法和途径,梳理分析工作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实践与探索

(一)择优选配,培训赋能。严格准入门槛,择优选配x名村级纪检委员,确保其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村民认可,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此外,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聚焦《村级纪检委员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应发挥的作用》《切实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职能作用》《如何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如何廉洁履职》等专题开展培训,充电赋能,切实提升村级纪检委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健全制度,有章可循。制定《x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提升村级纪检委员监督实效的暂行办法(试行)》,明确村级纪检委员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财务管理监督、“三资”管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廉政宣传教育等x项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建章立制、有据可依,逐步规范了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行为,有效提升了监督水平和质量。

(三)延伸触角,日常监督。村级纪检委员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推动村(居)干部廉洁履职。2019年以来共计接待群众来访x人次,协助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信访隐患、居民纠纷x余次,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x余次,收集廉情信息x条,监督村级重大事项x次,协助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x次,报送成案线索x条,协助乡镇纪委查办信访件x件。例如,xx村纪检委员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处置实行严格监督,成功清欠土地承包费x万元。

(四)考核评价,强化担当。出台《x市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管理考核意见(试行)》,每半年对村纪检员履职情况开展一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约谈提醒,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纪检委员,由乡镇(街道)纪(工)委提出意见,按照程序予以调整撤换,同时在村级党组织换届时,不得再作为纪检委员人选提名。用好考核“指挥棒”,压紧压实村级纪检委员责任。2019年度通过严格考核,评出优秀等次x人,合格x人,基本合格x人。

二、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够到位,缺乏身份认同感。少数村级纪检委员对监督制约小微权力的工作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对村级纪检委员缺乏身份认同感,认为自身监督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导致部分村级纪检委员不愿主动监督村两委工作,履行监督职责不给力。

(二)业务不够熟悉,履职能力不强。高中以及中专以下文化程度村级纪检委员x人,占x%;x岁以上村级纪检委员x人,占x%。部分村级纪检委员由于平时参加学习培训机会少,加上有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对纪检监察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心有余而力不足,缺乏履行监督职责的必要知识和手段。甚至于有少数村级纪检委员记不好工作日志,眉毛胡子一把抓,错误地把日常会议内容当作监督日志来记录,影响了日常监督工作成效。

(三)制约干扰因素,存在思想顾虑。农村“熟人社会”、人情干扰问题仍然存在,家族和姻亲关系错综复杂,有的村级纪检委员在监督工作中顾虑较大,担心较真碰硬得罪人后受打击报复或人情上过不去,存在好人主义现象。

(四)职责定位不够准确,影响监督质效。部分村干部民主意识淡薄,“家长制”作风严重,村务公开、勤廉双述等制度执行不力。如部分村级重大事务没有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多数是村“两委”研究决定,有的甚至个人擅自作主等。目前对村级纪检委员职责定位与监督制约小微权力存在“两张皮”现象,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一部分村级纪检委员对自身的职责定位不够清晰,靶向监督不力,影响了监督效果。

三、对策与建议

(一)严格审核把关,做到配齐配强。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村级纪检委员必须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协助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村级纪检委员拟任人选的考察,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和廉洁关,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确保好中选优。探索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级监察信息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现纪检监督、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统一,形成监督合力。

(二)强化督促指导,严格教育管理。乡镇(街道)纪(工)委要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分批轮训等形式,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常态化学习培训,有效提升村级纪检委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其履职能力。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与村级纪检委员经常性联系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和教育管理监督,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x省纪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村级纪检委员履行“监督员”“信息员”和“宣传员”三项职责,填补了关于村级纪检委员职责规定的空白。要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持续完善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办法,明确村级纪检委员在规范小微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职责定位,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三员”作用。同时要明确村级纪检委员协助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对村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协作办案等职责。要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推动村级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规范化、程序化。

(四)完善考评机制,强化激励与约束。要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健全村级纪检员绩效考核体系,完善“月度例会、季度调度、半年考核、年终奖惩”的考评机制,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的管理监督,促进他们严格履行“三员”职责。对履行职责好、工作大胆负责的村级纪检委员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并建立优秀村级纪检委员使用优先制度,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村级纪检委员岗位成为优秀农村干部培养和成长的重要平台。村级纪检委员履行职责不到位,对所在村(社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作出的决定、规定监督不力的;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传达、不部署、不落实的;对所在村级党组织内部管理出现的问题放任不管,对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故意掩盖、袒护甚至干扰和阻挠执纪审查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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