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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召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会_年监察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 2021-03-03 20:05:41   阅读: 次 【   

年监察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年,全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要紧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理念,着力探索创新,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效,在办事效率提升、突出问题整治、行政行为规范等方面动真碰硬,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加快振兴发展、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提供坚强效能保障。

一、抓实四项载体,着力夯实机关效能建设基础 1.联动开展“三服务”公开承诺。一是实行联动承诺。按照市效能办“全域覆盖、自主实施”的要求,4月底前组织区级窗口单位和乡镇机关,围绕工作成效、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内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二是搭建互动平台。督促各承诺单位通过门户、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承诺书,推荐部分区级重点窗口单位集中在《日报》进行专题连载,统一在新闻网、日报客户端等媒体建立承诺专栏,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三是组织履诺验收。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对重点单位履诺情况进行评议,对各单位回应、处置媒体专栏中群众投诉和社会关切情况进行抽查式验收,督促扎实履诺。

2.全面深化机关办事公开。一是巩固制度成果。开展公开办事制度“深化年”活动,在5月底前完成单位自查工作,保证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督促重点领域公开。加大医疗服务价格、创业优惠政策、社保待遇支付、城乡低保名册等公共服务公开力度,有效维护群众利益;
加大征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土地流转价格、保障性住房分配等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加大企业技改项目、农业产业扶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和定向抽查活动,对制度落实不到位、事项公开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单位及负责人予以效能问责,确保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社会监督。

3.持续抓好效能示范单位(岗)创建。一是因地制宜抓创建。各乡镇、区级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创建实施办法,在9月底前创建一批效能示范单位(岗),报区效能办备案,并推荐部分建设成效突出、示范效应好的单位参与市级效能示范单位(岗)创建和评选。二是提升内涵强示范。督促已命名的效能示范单位(岗)加强内涵建设,对照自身服务重点和方向,选取干部作风转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便民举措创新等1至2个方面重点打造,做实示范亮点;
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采用群众评议、复核验收等手段,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滞后、明察暗访问题较多、示范亮点打造不力的予以摘牌。三是集中展示促带动。通过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门户展示等方式推广示范经验、介绍有效做法、展示典型范例,做到树立一个、带动一线、促进一片。

4.扎实开展“百企千村万人”评效能活动。一是力抓末位整改。加大末位内设机构整改工作的督导力度,督促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列出务实见效的举措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跟踪整改落实。二是注重过程管理。全面推行评、改、测“三步”工作法,实行精细化、痕迹化管理,将群众有效投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窗口评价意见、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等作为评测加减分依据,根据综合结果对内设机构进行排位,达到以评找不足、以改提效能、以测验成效的目的;
各级各部门在11月底前完成评测工作。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末位内设机构在综合考评和干部考核中的分值权重,选择部分重点部门评测结果予以通报批评;
连续两年被评为末位的,要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二、突出两项重点,全力畅通政令服务大局 5.定期督查纪委全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一是建立督查清单。细化、分解纪委全会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及完成时限;
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及时跟进、办结销号。二是定期通报情况。定期深入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督查,实时掌握各项任务进度,及时汇总、通报贯彻落实情况,对重点任务和单位开展定向督查、挂牌督办。三是严格责任倒查。对贯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迟缓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倒查追责,督促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明确落实举措和时限,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实落地。

6.常态督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情况。一是按月一线下访。每月确定1个专题,深入相关责任单位、企业一线走访调查,准确掌握各项工作任务进展和治理效果,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及方向,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典型查处。建立特邀监察员定点联系企业制度,按月反馈信息,有效拓展案件线索来源;
对照年度治理重点,严肃查处一批违规审批、非法阻工等影响和制约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
对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严格考核考评。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考评办法,加大工作推进过程、部门牵头任务落实和企业代表评测的分值权重,更加科学、合理的量化排位。

三、用好三种手段,持续推动机关作风改进 7.用活明察暗访这把撒手锏。一是明确查访重点。围绕机关“庸懒散浮拖”“事难办”等问题治理和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采用带案下访、定向暗访等方式,重点对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明察暗访;
上年度考评不合格单位和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单位要作为重点对象,定期回访。二是凝聚查访合力。有效整合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办事群众的监督力量,组织开展动态化、常态化查访活动,深入群众办事过程发掘作风效能问题。三是强化警示。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信息通报、制作暗访纪实片等形式,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人、一片”效果。

8.用好专项监督这把治庸剑。一是聚焦干部执行力。围绕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以及上级或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紧抓干部履职尽责主线,大力开展专项效能督查,全年督查专题不少于2个;
区级各部门要对照单位重点业务工作和承担的重大事项,定期督查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员工作完成进度。二是狠抓责任追究。要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一批作风漂浮、执行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典型案件,重拳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

9.用实效能考评这把评判尺。一是延伸考评范围。要参照机关行政效能考评办法,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探索建立内设机构(所属单位)和乡镇站、办、所行政效能考评制度,将考评结果纳入股室及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以严格考核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整体提升。二是营造赶超氛围。指导优秀单位或股室认真总结,采用内部通报、媒体展示、宣讲交流等方式,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有效做法,树立赶超标杆;
督促不合格单位或末位单位扎实整改,按季度深入现场督查整改情况。

四、构建三大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10.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主体职责,定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全力克服抓工作一阵风、抓效能就是抓纪律等问题,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坚持把作风效能建设作为整治为官不为、庸官懒政的重要抓手,与自身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纠正机关作风纪律问题,更要在行政过程中创新便民举措、提升办事效率、提高行政效益,做到统筹兼顾、互促共进。

11.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强化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效能建设成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变化,增强社会各界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反馈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注重总结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全年至少上报1至2个工作亮点和3篇信息。积极探索效能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以文化的理念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深化。

12.建立督查问责机制督促见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整合纪检监察、督查督办、效能监察等监督力量,定期对本年度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任务推进迟缓、成效不明显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追责问效。区效能办将适时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将作为年度效能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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